首页 > > 40

財政透明是靠消費稅治霾的大前提

2015-03-05
来源:新京報

  霧霾治理仍是今年全國“兩會”關注的焦點話題。有政協委員提案建議,國家征收及增加的成品油消費稅,其目的在於改善環境質量、治理大氣汙染,應強化“專款”專用,建立成品油消費稅返還消費地制度。

  正如同當年走過工業革命的英國急欲為倫敦摘下“霧都”標簽一般,中國時下也正步入經濟高速發展之後為前期環境汙染埋單的瓶頸期。在各大城市中,汽車尾氣等燃油使用副產品扮演起了主要汙染源的角色,減少燃油消費、提高油品質量就成為有關部門治汙的重要抓手,而成品油消費稅就是一項有效的經濟調控工具。經曆了稅費體制改革之後,我國消費稅實現了對高耗能、高汙染、高消費領域的定向征收,在合理引導市場消費行為的同時,也體現了“多用多支”的市場化邏輯,而成品油消費稅也被賦予了大氣治理的曆史使命。自去年11月28日以來,借由國際油價大幅下挫的窗口期我國已連續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根據公開信息,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後形成的新增財政收入,繼續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用於積極支持治理環境汙染、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節約能源、鼓勵新能源發展等工作。

  但現在的問題是,成品油消費稅稅率一漲再漲、主管部門也多次作出治汙表態,但民眾卻並未明顯感受到惡劣天氣的遠離。今年春節期間,華北地區接連遭到霧和霾天氣的困擾;而節後首個工作日,杭州也被重重霧霾所籠罩,被戲稱患上了“節後綜合征”。恰因此,政協委員在提案中強調,大氣汙染治理和防控應嚴格按照“誰消費、誰繳稅、誰治理”的原則,成品油消費稅應更多地用於改善油品質量,尤其是去年年末以來新增的消費稅稅金應部分返還至成品油消費地,由地方政府統一用於治理大氣汙染等環保事業。可見,這份提案的初衷是通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專款專用”力度,激活其調節燃油消費行為的杠杆效應,進而達到控制汙染源排放、改善空氣質量的目的。

  當然,從理論上講財政資金是要經過統籌安排使用,收入與支出之間不可能實現完全對等使用,只有專項基金才是專款專用,委員建議的落實還需要有關部門探討研究。然而,這份提案也折射出公眾對提高財政支出信息透明度的期盼。以成品油消費稅為例,由於該稅種是以價內稅的形式征收,所以納稅人在消費時少有獲得明確繳稅額度的信息,至於每個財政年度各地成品油消費稅的征收規模、使用流向,以及稅率上調標准等信息則更為模糊。在當前信息不對稱的語境下,公眾只能被動接受成品油消費稅的開征及調整,卻無路徑就利益訴求進行伸張。目前,到底有多少新增稅款用於霧霾防治領域、具體的投向及實施績效如何,對公眾而言都是一筆糊塗賬,亟待主管部門給予公開、明確的釋疑。

  因此,只有加強成品油消費稅等稅收的信息透明度,才可能減少公眾諸多質疑、提高其納稅積極性,同時也能有效提高對行政部門的外部監督,真正實現稅收制度“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良性循環。事實上,許多發達國家都已實現了陽光財政制度,例如在英國超過500鎊的所有政府開支會被記錄在案,公眾能在當地政府網站上輕松查詢到。如今,我國已明確了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法律地位,為財稅體制的完善鋪路,未來財政制度陽光化也應得到同步推動,是為對等納稅人與行政部門權責的必要舉措。

  推而廣之,治理霧霾是一項全民課題,除了相關稅收及專項基金的資金支持外,主管部門還應當加強民眾環保教育、廣泛吸引社會資本進入治汙領域、加快高耗能車型的淘汰工作等。相信公開透明的財政稅收機制將能消除種種猜忌,引導各界眾志成城合力抗擊大氣汙染這個人類共同的“敵人”。 (作者:馬紅漫)

[责任编辑:郑婵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