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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近九萬個自然村三成“空心化”

2015-05-05
来源:經濟參考報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山東省滕州市南沙河鎮北古石村和上營村調研了解到,以宅基地為主的農村建設用地浪費現象觸目驚心,近兩成院落房倒屋塌、長滿荒草。當地基層干部認為,當前正處于城鎮化快速推進階段,占用部分耕地在所難免,而農村大量閑置、廢棄宅基地一直處于沉睡狀態,盼望國家出臺引導和支持政策,盤活這塊資源。

  “能占就占不然吃虧”

  北古石村屬于中等規模,全村265戶、1021人。村支書王茂生介紹,村莊建設用地總面積380畝,絕大多數是宅基地占地。全村371塊宅基地中,有100多塊長期閑置,其中又有71塊早已無人居住,房倒屋塌,破敗不堪,用老百姓的話說,都成了“只住耗子不住人的老鼠窩”。

  記者看到,有的院子只剩下了殘垣斷壁,成了公共垃圾場。還有的院子,院門和正屋的門窗都被拆走,屋頂也徹底塌掉了,從屋里地上長起的幾顆樹木,最大的都有碗口粗細。兩側的廂房,只剩下不足人高的石頭垛子。

  多位村民介紹說,宅基地閑置、廢棄有幾種原因,首先是“占新不退舊”。一些需要蓋新房的村民都愿意新申請宅基地,但原來占著的宅基地并沒有退回給村集體。“以前村干部控制不嚴,有要新宅基地的,就給劃了,老宅基地也沒有收回集體。有的不要錢,有的要一兩千元。對不同人家政策不同,不同時期也有不同政策,村干部的隨意性很大。”王茂生說。

  北古石村村民王茂盛今年71歲,過去擔任過村干部。他告訴記者,有一段時間,村委會要求“占新退舊”,這一階段占用新宅基地的,老宅基地名義上退回給村集體了,但沒有任何字據,換了村干部之后,誰也不管過去的事情了,這些宅基地又成個人的了。

  其次是“進城不退宅”。這兩個村有幾戶人家舉家都搬到城市居住了,戶口也遷到了城市。雖然多年不回來一次,但宅基地仍然保留著。還有的村民,在兒子很小的時候就向村里新申請了宅基地,孩子長大后在城市有了穩定工作,并不回村里生活,但宅基地卻保留了下來。村民蔡某有個侄子,20多年前就遷到了城市居住,已經很多年沒有回過村里,但宅基地還留著,平時由蔡某幫著照看。

  再次是“減人不減地”。在農民眼里,宅基地屬于個人的“私產”,老人過世之后,由子女繼承,并不退回。這些宅基地自己不使用,也不允許別人使用;即使閑置、拋荒,別人也無權過問。

  除了多占宅基地外,現有宅基地面積普遍偏大。按照山東省1999年公布實施的《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新建宅基地面積限額為:城市郊區及鄉(鎮)所在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平原地區的村莊,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山地丘嶺區,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戶面積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戶面積可以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戶宅基地面積可低于前款規定限額。

  上營村屬半山區,但村址建設在平原區,按照有關規定,每塊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32平米。村支書高奎賢說,實際上每戶的宅基地都超標一倍多,一般達到270平米左右。

  這兩個村宅基地的閑置浪費現狀與全省平均情況大體類似。根據《山東省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發展規劃(2014~2030年)》,2013年山東村莊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210平方米(包括宅基地、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相對偏高。記者從山東省委農工辦了解到,全省8.6萬個自然村中,呈現“空心化”的占20%至30%。

  一些村民說,宅基地管理也就最近幾年才緊起來了,過去管理比較松,所以“能占就占,誰不占誰吃虧”。

  占而不用擠壓耕地資源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各省市都對農民宅基地面積有著嚴格規定。但是在現實中,多占、超占宅基地現象十分突出,擠占大量耕地資源,農村想發展卻無地可用。

  多占、超占宅基地使村莊建設出現了“攤大餅”,對耕地形成了擠占。2004年,上營村人均0.6畝耕地,到2006年時,只剩下了人均0.4畝。2008年滕州市國土部門發現了這個村新建農房占用了部分基本農田,處理了村干部,并依法拆除了6戶農民的新房。

  當地國土部門一名干部說:“通村公路修到哪里,農民就把房子蓋到哪里。按規定新建住宅占地是要經過縣級批準的,但有的農民不打招呼就建,就算占了耕地,事后執法也很難。”

  根據九三學社2013年發布的一份有關城鎮化發展的調查報告,我國農村常住人口每年以1.6%的速度在減少,但農村宅基地卻以每年1%的速度增加,農村每年建房新增占地200萬畝左右,出現了城鎮化和農村住宅“兩頭占地”現象。

  山東省的情況大致相同。據統計,山東省目前農村宅基地總面積達到2083萬畝,占城鄉建設用地面積總量的68%。其中,“一戶多宅”現象比較突出,隨著城鎮化的發展,農村大量人口轉移到了城市,但宅基用地不但沒有減少,從2005年到2012年還增加了約270萬畝。

  一方面宅基地閑置浪費,另一方面村里想發展卻無地可用。王茂生說,農村發展和城市一樣,都為地的事情發愁。

  北古石村東頭規劃了一個小Ⅱ型水庫,今年將要蓄水。村民們把這個水庫看做是一次發展機遇,希望能借此發展旅游業,開辦鄉村旅館和農家樂。王茂生說:“辦這些項目都需要占用建設用地,但村里已經沒地可用了。要是占耕地的話,別說我們舍不得,就是鎮上也不會同意。所以為了地的事情,村委會一幫人整天唉聲嘆氣。”

  上營村支書高奎賢說,村里還準備建一個文化廣場,豐富村民業余文化生活,但現在已沒有多余的建設用地可用。“山上很多地方都是石頭,連根草都沒有,卻還劃作基本農田;光依靠種地發家致富基本不現實,想進一步壯大集體經濟又缺土地指標,山下一片片的閑置宅基地,荒著很可惜。”他說。

  不想錯過發展機會的北古石村,計劃通過收回廢棄宅基地的方法盤活村莊建設用地。“我們村1021人,卻占了380畝建設用地,人均248平方米,太奢侈了。要是規劃得好的話,能有100畝地足夠了,能節約出二三百畝地。”王茂生說。

  北古石村的這個想法,在農民那里碰了軟釘子。村民狄延洪家共有兩塊宅基地,其中一塊荒廢了近20年,房子已經塌了。他說:“退回給村集體?沒有個滿意的說法,肯定不愿意。”

  按照國家規定,“一戶多宅”中多余的宅基地應由村集體無償收回,但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應對這些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補償。王茂生說,村里多年沒有一分錢集體收入,拿什么補償?

  盼政策引導盤活“沉睡資源”

  基層干部盼望國家出臺治理“空心村”的引導和支持政策,鼓勵基層盤活廢棄宅基地,節約出來的土地,不論是復墾成耕地,還是發展其他事業,都能有效增加農民收入。

  為了進一步發展,上營村也選擇了在廢棄宅基地上做文章,并且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從2010年開始,村委會對30多處宅基地實行“有償收回”。高奎賢說,當時選擇了村里一處廢棄宅基地相對集中的地方,由村集體補助一定費用,把宅基地收回。補助標準并不統一,根據房子好壞情況確定,好的能補助五六萬元,差的也不低于1萬元。

  記者采訪了解到,廢棄宅基地并不是絕對集中,往往成片的廢棄宅基地當中,仍有少部分有人居住。對于這種情況,上營村提供了三種解決方案:一是利用村莊其他閑置建設用地,新批一塊宅基地。二是與其他位置的廢棄宅基地互換。三是村里新建了一批鄉村別墅,這些農戶可以優先、優惠購買。

  村民高寶蘭告訴記者,兒子成家后新建了住房,他們老兩口就住在了老宅子里,隨著周邊人家陸續搬走,那一片就剩他們一家了。村集體收回這片宅基地時,給他家補助了2萬元,并將他們安置在村里另外的一塊廢棄宅基地上。他說:“沒花一分錢,舊房換新房,對這樣的結果還算滿意。”

  通過有償收回的辦法,上營村第一批共動員了30戶農民退回宅基地,騰出了30多畝建設用地。記者近日看到,這片舊房子已經拆除,并用圍墻圈起來了,村里打算建成工業廠房,對外出租。村里另外兩片相對集中的廢棄宅基地,近期也打算收回。高奎賢說,做完這些事,上營村會有一個大發展。

  中國科學院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經綜合測算與評估,通過構建完善的農村人口轉移機制、宅基地退出與盤活機制,全國空心村綜合整治潛力可達1.14億畝。

  據了解,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規都偏重于對新增宅基地的審批管理,對閑置宅基地如何依法管理,合理、合法收回等沒有具體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缺乏約束,沒有形成合理有效的宅基地退出機制。

  南沙河鎮副鎮長房永說,上營村能夠走通廢棄宅基地“有償退出”這條路,關鍵原因在于集體有收入,能夠拿出補償,大多數村莊卻不具備這個前提條件。滕州市曾就此出臺過相關規定,要求依法收回多占的宅基地,但由于缺乏實施細則和支持政策,真正收回的寥寥無幾。

  基層干部建議,為了鼓勵村民退出閑置宅基地,一方面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滿足合理需求同時,嚴格宅基地審批,對多占超占宅基地的,采取收回或有償使用的手段加強管理。同時,建立村民宅基地退出的激勵機制,對主動退出的農戶在正常的補償之外,給予適當的經濟獎勵。

  他們還建議,在資源約束和集約用地的背景下,可以采用試點,在定點區域謹慎、有條件地打開一定的口子,探索擴大宅基地流轉范圍,通過市場化手段更高效地配置土地資源。

  山東省委農工辦主任王澤厚說,我國絕大部分土地集中在農村,挖掘既有土地潛力也靠農村。城鎮化是大勢所趨,占用部分耕地實際上也難以避免,如何在保證耕地總量不減少的情況下實現城鎮化,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大有文章可做。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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