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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危機化解另一個選項:出售國資還債

2015-05-25
来源:21世紀經濟報道

  在2015年博鰲亞洲論壇關于地方債的分論壇上,主持人問到財政部長樓繼偉,為何中央不會為地方債兜底。樓回答說,“中國地方政府手里資產太多不會破產,當地方政府還不上債時,可出售資產還債。”

  在與中冶秦皇島城鄉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中冶城鄉)保持聯系一周后,一位該公司的項目委托人表示中冶城鄉負責人可前往北京與自稱買家的記者見面談交易細節。

  2014年9月,中冶城鄉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下稱“上聯所”)公開轉讓秦皇島云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5.16億債權和秦皇島泛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5.92億債權。

  中冶城鄉的主營業務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是央企和地方政府合資成立的政府融資平臺。雖然秦皇島與北京相隔不遠,但中冶城鄉轉讓股權項目的急迫心情已躍然紙上。這個于去年掛牌的項目,至今并未找到合適的買家。

  這樣的案例并不止發生在中冶城鄉這一家公司上發生。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截止到5月22日,上海聯合交易產權所網站上有關產權、股權交易項目中共有117項,其中涉及融資平臺轉讓股權的案例有17例,占比15%。同時國資企業轉讓的達98戶,占比為84%。

  融資平臺通過轉讓下屬股權和債務,可以有效改善企業資產負債表從而降低負債水平。國資企業的轉讓如果由本級政府統籌使用,亦能有效化解地方政府的債務壓力。實際上,高企的地方債務壓力也將減持國有股權化解債務這一課題推向前臺。

  21世紀經濟報道此前報道,經清理甄別之后,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的規模達到16萬億。而2014年年底,地方政府的綜合財力為17.94萬億,依此計算地方政府債務率為89.18%,接近100%的警戒線。而在2010年,這一比率僅為52.25%。經過多年的擴張后,地方政府的杠桿率不斷提升。

  “43號文規定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實行不救助的原則,如果發生償債困難,需要通過處置部分資產來償還債務。”財政部的一位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根據審計署的報告,截至2012年底,有3個省級、99個市級、195個縣級、3465個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高于100%。這些地方政府的債務率過高,降低杠桿率的一個辦法則是通過國資轉讓化解,進而優化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

  自發調整

  在2015年博鰲亞洲論壇關于地方債的分論壇上,主持人問到財政部長樓繼偉,為何中央不會為地方債兜底。樓回答說,“中國地方政府手里資產太多不會破產,當地方政府還不上債時,可出售資產還債。”

  本報記者整理發現,在上聯所公示的項目中,國有企業股權轉讓項目有98項,占比高達85%。其中2014年10月地方債改革推行之后轉讓的項目有84項,占比高達73%,轉讓時間較為集中。但是這些轉讓行為是否直接與化解債務有關,尚難下結論。

  除了直接的股權轉讓,另一種轉讓土地的行為也在平臺公司中發生。這種轉讓方式表面上是轉讓股權,但是實際是在轉讓土地。

  今年4月29日,南京臨江老城改造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于上聯所掛牌轉讓,轉讓包括南京證大寬域置業有限公司、南京麗笙置業有限公在內的6個公司100%的股權。

  該項目的一個委托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轉讓的6個公司加一起凈資產一共只有20個億,負債應該是25個億。“(轉讓方)拿了這塊地,但并沒有想要開發這個地,他已不止一次出讓這塊土地。轉讓標的沒有任何經營業務,純粹就是為了出讓這塊地而設立,就是一個殼公司。”

  “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財政部科研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趙全厚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直接交易土地、不進行招拍掛流程的行為是不允許的。經營土地就需要成立公司來經營,可以通過股權,讓出一部分收益權,以這款土地做資產。如果今后換主也必須經過招拍掛流程。”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整理,上海聯合交易產權所網站上有關產股權交易項目中共有117項,其中涉及融資平臺轉讓股權的案例有17例,占比15%。雖然轉讓資產形式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出售股權還是土地,都可以為融資平臺直接帶來收益,為融資平臺化解負債提供資金支持,從而間接降低本級政府的有息債務。

  國資股權轉讓收入化解債務的可能性

  這些轉讓主要發生在省市一級的融資平臺,因為省市一級的融資平臺有可能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權和土地,而諸多融資平臺實際上擔負著政府公益性債務的建設,其債務的化解還需要本級政府的支持。

  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四本預算中財政收入低速增長乃至負增長的態勢,土地出讓收入亦大幅滑坡,用財政收入甚至政府性基金收入化解地方政府債務壓力并不可能,社保資金更不能挪用償債。

  其中,只有國有資本預算收入保持較高增速。預算報告顯示。2015年地方國資預算的增速高達16%,由612.53億增加至713.12億。這部分收入可以通過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或者調入公共預算收入償還部分地方政府性債務,但是地方國有資本預算收入的額度尚小。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曾表示未來增加國有資本預算收入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加大國有資產出售、國有股權減持的力度。“規模做大僅僅是靠紅利增收是做不大的,所以規模做大很大的一塊靠的是國有股的減持和國有股的出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規模要做到2000億到3000億的盤子。”他說。

  根據預算報告,2014年地方政府國有股權轉讓收入納入預算的金額僅為51.68億。“對于企業資本運營范疇內產生的收入,財政不予干預,而對于公益性資產轉讓可以納入預算。”趙全厚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一位多年從事此類項目委托方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國有資產的股權轉讓項目近年來一直較多,其中一些子公司的小規模股權轉讓只需在集團公司備案。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了解到,這其中大多數國有企業股權轉讓都是在國資委要求下做出的業務調整。國有企業轉讓業務不相關聯的公司股權時,自然會帶來相關的現金流入。前述從事項目委托轉讓的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這類項目轉讓的資金,一般都將流入轉讓方。

  如果作為股東的地方政府將這部分收益用于償還地方政府性債務,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將得以優化。這種國有股權轉讓收入和支出游離于預算之外,但這種操作手法更為地方政府青睞。

  一位西北地區財政局的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我們融資平臺債務是靠一個景區收入償還的,景區收入沒有納入預算管理,我們寧愿在預算外倒騰,因為這樣約束更小。”

  國有股權估值

  通過國有股權轉讓化解政府債務的前提是地方政府持有足夠有價值的國資股權并且制度環境允許。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在《中國公共預算面臨的最大挑戰:財政可持續》一文中提到,由于每年收支壓力將會越來越大,各級政府可分批逐步出售國有企業股份。這既可籌集資金化解債務,例如地方政府債務和養老金的債務,也可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他曾對媒體表示,截止到2011年末,地方政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市值約3萬億元,此外,地方政府還持有大量的非上市國有企業股權。這些資產,為地方政府化解債務問題提供了堅實后盾。

  實際上通過轉讓國資股權化解債務的先例在國際上亦有發生。上世紀70年代末,英國為了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對國有資產進行出售。這場被稱為私有化浪潮的變革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出售市場經濟模式商業化運作的公司;然后出售自然壟斷性質的公共事業部門,最后出售依賴政府補貼的公司。

  中國是否可以借鑒這一經驗?國務院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副局長周放生表示:“假設財政遇到透支問題或財政預算不足的時候,政府可以轉讓或變現一部分國有股權,籌集的資金用于解決財政危機。”

  趙全厚則表示,英國化解債務的變革是自由主義思潮下做出的戰略性調整。國內則應該做的是轉讓一部分公益性資產,化解債務壓力。兩者雖形式相同,但目的和出發點不同。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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