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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政改投票是支持「一国两制」试金石

2015-06-01
来源:香港商報

  昨日,在与香港立法会议员会面时,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呼吁议员支持政改方案,并重申政改原则及其法律基础。他表示议员就政改方案的投票决定,是支持或反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试金石。他亦重申基本法是普选的政治法律基础,而人大「8.31」决定也不存在未实施就加以改变的可能性。  香港商报记者 林骏强、李淇

  议员决定选民能否普选

  昨日,李飞直言,2017年能否实现普选行政长官,决定权在议员手上:「你们在立法会投下支持普选法案的一票,500多万香港合资格选民就可以在2017年行使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你们在立法会投下反对普选法案的一票,就可能剥夺他们的这种权利。」李飞进一步指出,这是支持还是反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试金石,是转向合作共赢正道,还是继续走对抗俱损歪道的分水岭。他表示在这关键历史时刻,衷心希望议员回到基本法轨道,旗帜鲜明地共同扞卫香港来之不易的法治,共同维护作为香港法治之魂的基本法,以支持普选法案,表明拥护基本法的坚定立场,并以支持普选法案作为新起点。

  普选须贯彻「8.31」决定

  李飞在说明基本法是行政长官普选的政治法律基础时点出四点看法。第一,他指基本法对行政长官普选有明确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人大「8.31」决定严格遵循了基本法规定,必须得到贯彻落实。

  普选法案是最佳制度

  第三,特区政府於4月22日提出的普选法案,贯彻落实了基本法和全国人大「8.31」决定,这套普选制度是民主、开放、公平、公正的,是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最佳普选制度。

  第四,普选法案充分吸纳了香港社会各种合理意见,有广泛的民意支持。他指出,「有些香港朋友可能觉得他们的意见没有被采纳,这要看什麽意见。比如『公民提名』、对提名委员会进行根本性改造的意见,确实没有被采纳,因为这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他们可以提出违反基本法的建议,我们不能做违反基本法的事情。」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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