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記者韓旭陽)“要想方設法地把毒駕納入刑事處罰的范圍。”今日,中國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公安部部長助理劉躍進介紹,國家禁毒辦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於相關立法的調查研究。
劉躍進說,“毒駕問題的嚴重性絲毫不亞於酒駕”,發達國家早就已經納入法制的規范來解決。我國跟其他發達國家相比,毒駕問題出現較晚,但是發展很快。為了解決毒駕問題,要加強對毒駕的治理,加強對毒駕的處罰。
劉躍進介紹,由於毒駕現在沒有納入刑法,所以只能按照一般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辦法來進行處理,處理的比較輕,震懾作用不夠。“我們現在正在推動相關部門進行調查研究。”
將毒駕納入立法的程序,目前仍面臨具體技術問題。劉躍進說,目前只有通過尿檢來檢測是否毒駕,但尿檢陽性並不等於一定是吸毒。
劉躍進表示,只有將技術問題解決,把毒駕納入刑法、列入下次刑法的修正案才有基礎和可能。“這個過程也會很快的,我相信毒駕在不久的將來會納入刑法的管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