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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體”開啟國家安全新階段

2015-07-0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華益文

  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習近平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至此,中國國家安全的體制、理念、法律“三位一體”新架構成型。

  第一,國家安全體制建設獲得曆史性突破。2013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去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決定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置。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涉及國家安全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其目的就是要更好適應中國國家安全所面臨的錯綜複雜的新形勢,更加多樣的新任務,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體制,避免條塊分割造成部門間出現溝通不暢、協調不順甚至扯皮推諉的現象,有效整合各部門力量,形成國家安全一盤棋的格局。

  第二,國家安全理念演進實現重大創新。去年4月15日,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舉行的首次會議上,習近平第一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概念。正如習近平所指出的,當前中國國家安全的內涵和外延比曆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曆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曆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複雜。的確,過去那種狹義的國家安全概念已經不能適應當前日益嚴峻複雜的國家安全形勢。“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內部和外部安全兼顧,國土和人民安全兼顧,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兼顧,發展與安全兼顧,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兼顧。

  第三,國家安全工作有了統領性法律。1993年制定的原國家安全法涉及的主要內容本質上是反間諜問題,不久前更名為“反間諜法”,這為落實總體安全觀、制定一部全方位保障我國國家安全的新國家安全法創造了條件。新的國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地位以及國家安全的領導體制,明確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該法還首次以法律形式對“國家安全”給予明確定義,即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該法的一大亮點是將外空、深海、極地、網絡等新疆域納入了維護國家安全的范疇,顯示了與時俱進的精神。這是一部立足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領國家安全各領域的基礎性、全局性、綜合性法律。

  國家安全委員會、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新的國家安全法,形成“三位一體”,奠定了我國新型國家安全體系的基礎。這三大要素分別在國家安全體制、理念和法制方面發揮著“龍頭”作用,相互聯系,缺一不可。國家安全委員會統籌對外對內的國家安全事務,是中央在國家安全事務方面決策、協調的神經中樞;總體國家安全觀引領各領域國家安全工作,確保各部門各領域的國家安全工作能夠圍繞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及其它重大利益高效運轉;新的國家安全法是國家安全工作的基本大法,體現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新的國家安全體制及其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

  對中國來說,“三位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還是一個新事物,需要不斷完善,在具體運作中還會遇到挑戰和問題。但“三位一體”新型國家安全體系的初步形成和運作,已經開啟了中國國家安全工作的新階段,這一體系將為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保駕護航。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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