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12日新媒體專電(“中國網事”記者徐海濤 覃星星 魯暢)日前,廣西公安部門端掉了一個長期在多地操盤網絡六合彩、賭球等賭博活動的犯罪團夥,整個賭博網絡體系往來交易賭資逾百億元。莊家發展下線代理,吸納會員投注,層層抽水牟取暴利……網絡賭博鏈條式的發展模式已隨著近期賭博大案的告破浮出水面。
專家表示,網絡賭博涉賭人員眾多,涉賭資金龐大,社會危害性高,需在進行嚴打的同時探索科技監管等手段,形成線上線下長效管治。
賭資超百億 涉案“鏈條”多達百人
據廣西公安部門通報,在“3·13”特大網絡賭博案專項行動中,警方多地聯動,抓獲網絡賭博團夥成員48人,一舉端掉了長期在福建、上海、廣東、廣西、海南等地操盤網絡六合彩、賭球等賭博活動的犯罪團夥。
記者獲悉,該案是近年來廣西警方跨區域抓捕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網絡賭博案件之一。目前,案件共依法刑事拘留35人,凍結涉案銀行賬號1600多個,凍結資金3000多萬元。整個賭博網絡體系往來交易賭資逾百億元人民幣。
經初步調查,上述團夥利用互聯網上專屬賭博網站為平台,不斷發展下線莊家和會員,通過接受投注,層層接單抽水獲利。廣西以鄭某為核心的賭博團夥取得廣西總代理資格後,發展了約20個不同等級的下線莊家和會員,這些下線代理莊家又繼續往下發展。整個涉賭網絡體系關系錯綜複雜,涉案人員多達上百人。
近年來,北京“寶盈”網絡賭博案、深圳成都“永利高”賭博集團案、廣東特大跨境網絡賭博案、南京借“銀商”為掩護的新型網絡賭博案等多起案件告破。其中,在廣東省偵破的案件中,50多萬人參賭,有的月平均投注近10億筆、月總投注額逾4000億元,其參與人數和參賭資金均創出全國查處此類賭博案之最。
“網絡賭博已成為危害社會的‘毒瘤’,案件規模、涉案范圍不斷增加,對百姓生活和我國經濟的危害加大,參與網絡賭博犯罪,不僅會造成個人家庭財產損失,更易引發追債糾紛、暴力沖突等社會治安問題,一些跨境的網絡賭博在破壞經濟秩序的同時還會導致資金外流。”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說。
虛擬世界打“擦邊球” 網賭為何屢禁不止
近年來,公安機關針對網絡賭博加大了查處懲治力度,並取得不少成效。但記者發現,網絡中仍然存在一些打“擦邊球”的情況,如偽裝成“遊戲平台”,使用境外服務器集團化運作組織賭博等。
當記者在互聯網上輸入“網絡賭博 擦邊球”並點擊部分搜索結果後,就會有網站跳轉到網絡賭博平台,項目包括“真人娛樂”“體育投注”“電話投注”等,有的還打著“贏了歸你,輸了我買單”的“忽悠”口號。網站首頁顯示“菲律賓政府頒發牌照”。
在這些所謂的“遊戲平台”上,參與者通過人民幣或比特幣充值,網站基本條例則標明:任何用戶在參與本公司所有遊戲而引起導致違反當地法律之任何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除了這種屢禁不止的非法網站,網絡賭博的隱蔽性和廣泛性也增加了監管難度。”易勝華說。據介紹,網絡賭博一般以類似於傳銷“金字塔”式的模式來發展下線、組建團夥,上下級代理人之間通過網絡、電話等單線聯系,不會見面交易,身份難以識別,且賭博網站上的投注數據過期不留存,每次賭博結束後都會主動毀滅證據,使得偵破較為困難。
與此同時,為了逃避打擊,一些“莊家”會大量開立銀行賬戶,通過現代化的交易方式甚至開設“地下錢莊”進行賭博資金的收付和轉移。加之網絡賭博涉及的區域廣,在辦案時需要跨地區來進行協調,客觀上造成公安機關抓人難、查封難的情況。
“像有的犯罪團夥將服務器設置在國外,即使案件偵破,受到刑事處罰的也往往是身在國內的低級代理人,國外的大莊家則等到打擊活動結束後,又會卷土重來。賭博的網絡化國際化已給監管帶來了挑戰。”易勝華說。
長效治理需網上網下共同“作戰”
記者了解到,目前網絡賭博涉及我國刑法所規定的開設賭場罪,“兩高”此前也出台了《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對開設賭場等行為進行打擊。法律專家表示,要實現網絡賭博的長效治理,未來仍需完善法規制度,健全監管體系,進行網上網下協同“作戰”。
“一直以來,賭博都是我國法律打擊的行為,但在境外一些國家,賭博卻屬於合法行為。”一位受訪的司法工作者認為,由於現實和虛擬交易及國內外法律上存在的差異,因網絡賭博而產生的法律空白等問題也日益明顯。
上述受訪者認為,需進一步細化網絡賭博行為與其他犯罪行為之間的關系,完善相關法律條款,並依據現實情況合理提高涉案金額巨大的網絡賭博案的處罰力度,充分發揮法律懲戒作用。
易勝華認為,一方面要加強科技監管,完善網絡空間的巡邏和監控,對賭博網站隨時更新隨時打擊,阻止國內用戶通過網絡訪問賭博網站的服務器,從根源上進行打擊;另一方面要完善與周邊國家的協調機制,對於安置在國外的賭博網站服務器加強打擊,同時對於莊家積極開展引渡工作,從重、從嚴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專家認為,公安機關應加強與銀行、網絡營運商等部門的合作,及時發現相關線索,形成打擊合力。同時,做好相應的宣傳工作,引導網民遠離“毒瘤”,並利用社會監督,加強對非法網站的舉報和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