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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常識

2015-08-17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潘浩宇

  常識必須被重复,否則它將被別人遺忘。安徽女子被砍七刀身亡,警方稱是自殺。這事讓大家再次感覺到,常識再次被人們所遺忘了,不知道警方的結論是拍腦袋還是拍屁股得出的,這樣的自殺,簡直就是奇跡,先來看看尸檢報告說的,死者脖子上致命傷5刀,脖子的大動脈被割斷,脖子割斷了三分之一。這麼悲慘的死狀是自殺,確實是顛覆了正常認知。

  自殺一說難以服眾

  雖然警方強調自殺結論是在「全面細緻」調查基礎上作出的,但下面這些疑惑如何解釋呢?種種疑問困惑著死者家屬和大眾,警方辦案的公信力已經岌岌可危。大家不如來看看當時的案發現場,死者家里的東西被翻得亂七八糟,錢也不見了。而死者家屬還稱,現場種種跡象表明死者當時正在準備做飯,她為何要突然自殺呢?當然目前在家屬和外界的強烈質疑下,警方已決定對此重新進行鑒定,由此來看,警方自己也知道當初的自殺結論,無犯罪事實不立案一說難以讓公眾所信服。

  回顧歷史發現,內地有不少涉及到普通民眾的離奇自殺死亡事件,比如從未在陝西西安市供職的曹中清,卻離奇地客死西安市長安區,而且尸體被發現在野外身首异處,還有湖北公安縣紀委干部謝業新身中11刀死亡以及廣州大學一教師雙手反綁縊亡等,警方當時的初步結論都是自殺。結合歷史來看,警方對安徽女子作出自殺一說的結論,看來是於史有據,師從過往,當然,這樣侮辱民眾智商和顛覆社會常識,也可謂是了無新意的新瓶裝舊酒。

  換個角度來看,警方的自殺說其實有避責怠工的嫌疑,因為這很好地規避了命案必破的壓力和造就冤假錯案的可能,看到內地那麼多個冤假錯案毀人不倦的事實,警方對此也是「亞歷山大」,以自殺說來脫掉繼續深入調查取證的責任和不追究自殺者的法律責任,這可謂是一箭雙鵰,但是這些顛覆常識的離奇自殺可不像官員因抑鬱自殺一說讓大家買賬。

  還有,警方這樣看似簡單高效但是難以信服的以自殺結案,無意間給社會造成了不安和恐慌,因為這無形中給了造就命案的凶手逍遙法外,繼續作惡的可能。從某種程度來說,死者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這一人命關天的重大事實問題,直接關系到公民的生命權和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

  常識缺乏或是一味地被顛覆,最終的結果將是真理的消亡,正義的缺失,公正的不復存在。離奇自殺命案,這不僅關乎的是生命的尊嚴和法律的公正,而且關系到一個正常社會的運行。對待這些疑點重重的命案,豈能官方一句草草自殺就可了事,這樣的離奇死亡要是自殺,那麼這說明,在荒誕主導的時代,一個正常的社會正在墮落,大家正在走向自取滅亡的道路上。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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