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浩宇
近日,江蘇鹽城東台市一家企業主動向地稅局繳納了75萬元微信紅包個人所得稅。此前,該企業在一檔電視節目中現場派發了300萬元的微信紅包。此事引起了大家的熱議,這是否意味著微信紅包繳稅時代的到來?
官方說,個人親友之間發的微信紅包不繳稅,但企業微信紅包是要繳稅,這是依據「偶然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官方說,由於收紅包的個體太過分散,只能從企業這個源頭來著手收取。不過,有網友認為,既然是個人所得稅,企業是代繳但不能登記成企業繳的,如果以「不特定人群」為理由,企業繳的稅不登記在收紅包的個人名下,這是不是造成個人收了紅包且已納稅的記錄缺失,稅務局收取這筆「糊涂稅」是不是有問題?
隨意收稅不太合適
還有,微信紅包作為一種新事物,政府要對此收稅是不是需要開個聽證會來徵詢一下民意,甚至通過人大會進行辯論,這樣隨便找個由頭就開徵,真的能夠培養納稅人的意識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嗎?或許,這樣只能是彰顯政府濫用權力來增加企業負擔,扼殺互聯網新生事物,甚至會嚴重影響到中國實體經濟和未來經濟的轉型。
經濟要轉型,結構要調整,官方很頭疼,方法很愚笨,大家都著急。目前大家都知道要是總靠鐵路公路和基建的投資拉動經濟已很乏力,官方一直大喊要通過消費來帶動國內經濟的轉型,但是在高稅收的影響下,這使得國內企業和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太少,這也導致國內消費一直很乏力,而官方對此,竟然還不斷增加賦稅負擔,對企業微信紅包進行收稅,這樣民眾和企業的口袋沒有足夠多的餘錢,不能藏富於民,敢問這樣怎麼刺激企業進行不斷創新和怎麼鼓勵民眾進行大膽消費?
稅務系統的人士表態說,從稅收徵管角度,企業微信紅包的確應該交稅。這樣的表態也是讓大家震驚了,確實這有利於增加政府財政收入,政府有錢拿,當然應該收,不過,這把明偷暗搶變成是合理納稅,確實也是做到了取之「愚」民。
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時代,政府看到有利可圖就要分蛋糕,這不是有點操之過急了,企業微信紅包,這也是互聯網企業創新營銷的手斷,這樣的商業模式創新,政府不是需要給予一定的容忍空間?政府伸手到新領域用人民幣來增加人民的問題,增加企業的負擔,這其實是不利於政府治理和善治的。
想到內地目前的稅種繁多,整個社會的稅負一直在持續增加,官方采取一種雁過拔毛的與民爭利方式,這樣唯利是圖的政府,根本就不是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是實實在在地為人民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