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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發展出現圈地式“鬼城”現象

2015-10-08
来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我國許多城市在做空間規劃時大多“以自我為中心”,缺乏城市規劃的“區域”理念,導致城市規劃貪大求全、無視長遠,不能很好地考慮自身在更大區域范圍中的定位,結果導致城市經濟和人口發展到一定規模后,空間受限,“城市病”逐漸顯現。

  這是記者從近日在京發布的《城市藍皮書: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8》(下稱“報告”)中獲悉的,發布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舉辦。

  報告指出,當前我國許多城市規劃缺乏長期性。以沿海某市為例,新中國成立以來,該市平均每8年就要進行一次城市規劃的修編。新中國成立后到改革開放前,該市分別于1957年、1959年、1964年、1974年進行了四次城市規劃的編制工作,但這四次規劃或者沒有成文,或者雖已成文,但沒有得到上級政府批準,加上歷史或其他原因,規劃沒能得到及時修編完善和較好實施,使得城市配套不完善,基礎設施嚴重滯后和不足。改革開放以來,該市城市規劃修訂頻率更為頻繁,僅“十二五”期間,該市就對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了三次編制或修訂。

  報告認為,城市規劃頻繁修訂與我國當前的城鎮化快速發展、土地財政和政府領導的頻繁變動有很大關系。我國當前正處于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時期,城市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人口規模的不斷膨脹,使一些特大城市人口規模超過了城市資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等的承載能力,城市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人口超飽和、建筑空間擁擠、綠化面積減少、交通阻塞、城市抗災能力差等“城市病”凸顯。

  “‘建了拆、拆了建’、‘一屆政府一個規劃’和‘一年一小變,三年一大變’的現象非常普遍,嚴重影響發展規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宏觀調控和指導,甚至出現無序建設、重復建設等,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政府的公信力、城市的競爭力及市民生活都產生了諸多的負面影響”。報告如是說。

  對此,報告建議,明確城市規劃的法律地位,在城市發展中堅持規劃先行、依規建設,確保城市發展的長期性和穩定性。按照主體功能區劃要求。推動城市發展由產城分離、職住失衡向產城融合、職住平衡轉型,逐步改變目前城市發展中普遍出現的“圈地式”、“攤大餅”、“臥城”、“鬼城”等現象。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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