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潔敏被帶進法庭
蔣潔敏
@央視新聞:【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今天,湖北漢江中院公開宣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蔣潔敏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蔣潔敏對1476.6174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截至2013年8月31日,蔣潔敏個人和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個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對1476.6174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法院對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財物和濫用職權使他人獲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央視記者劉晨、李文杰)
蔣潔敏簡歷:
蔣潔敏,男,漢族,1955年10月生,山東陽信人,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省部級干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曾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5年10月12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1972.12—1986.02 山東勝利油田技術員、作業隊隊長、副大隊長、大隊長(其間:1980.09—1982.08 山東大學經濟學系工業經濟專業學習)
1986.02—1993.03 山東勝利油田采油廠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
1993.03—1994.06 勝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常委
1994.06—1994.11 青海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
1994.11—1999.02 青海石油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9.02—1999.11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重組與上市籌備組組長
1999.11—2000.06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裁(1999.08—2001.12 在中央黨校領導干部函授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0.06—2000.11 青海省副省長
2000.11—2003.06 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長
2003.06—2004.04 青海省委副書記、副省長
2004.04—2004.05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2004.05—2006.11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長、總裁
2006.11—2007.05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
2007.05—2008.05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
2008.05—2011.11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1.04—2013.03 中國石油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
2013.03—2013.08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
中共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