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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臨近 發改委要求規范促銷行為嚴查價格違法

2015-11-06
来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1月6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今日表示,隨著“雙11”臨近,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巡查和輿情監測,規范打折、促銷、降價、饋贈等經營者價格促銷行為,對于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等價格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嚴肅處理,對典型的案件要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發改委今日發布數據顯示,10月份,全國12358價格舉報系統受理價格舉報、投訴、信訪、咨詢共計57081件,較上月上升14.83%。其中,價格咨詢47960件,占84.02%;價格舉報5447件,占9.54%;價格投訴3648件,占6.39%;價格信訪26件,占0.05%。 價格舉報辦結率為91.17%。價格舉報壓力表處于安全線以下。

  價格舉報投訴數量較為集中的地區有:廣東(1741件)、北京(835件)、江蘇(680件)、浙江(572件)、湖北(509件)。占全國價格舉報投訴總量的比重分別為:19.14%、9.18%、7.48%、6.29%、5.64%(詳見附表1)。

  價格舉報投訴數量排名前五位的行業分別是:交通運輸(3036件)、商品零售(1492件)、房地產及物業管理(1087件)、醫藥(541件)、賓館酒店(461件)。占價格舉報投訴總量的比重分別為:33.38%、16.41%、11.95%、5.95%、5.07%。其中,餐飲、非機動車收費、供熱、社會服務等領域不正當價格行為問題較為突出。

  價格咨詢數量較為集中的地區有:北京(5832件)、山東(4283件)、江蘇(4021件)、上海(3115件)、浙江(2753件)。占全國價格咨詢總量的比重分別為:12.16%、8.93%、8.38%、6.49%、5.74%。

  價格咨詢數量排名前五位的行業分別是:交通運輸(13982件)、房地產及物業管理(4797件)、商品零售(4528件)、資源價格(4438件)、社會服務(3013件)。占價格咨詢總量的比重分別為:29.16%、10.00%、9.44%、9.25%、6.28%(詳見附表4)。

  對于價格舉報反映的重點問題,發改委表示,首先,餐飲行業價格違法行為較為突出,群眾舉報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菜譜、價目本、標價簽所標示商品的品名、計量單位、價格、產地、規格、等級等有關內容與實際結算不符,誘騙消費者消費;二是對同一商品,在同一消費場所同時使用兩種菜譜、價目本、標價簽,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三是使用虛假的或者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方式,誘導消費者消費;四是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五是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

  二是非機動車停車收費亂象頻現。近年來,各地非機動車數量不斷增加,違規收費行為較多,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社會反映強烈。群眾關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依法取得車輛停放經營資格的停車場經營者,不按規定多收停車費;二是未取得停車經營資格的停車場違規收費;三是停車場未做好明碼標價工作,無法提供有效的車輛停放有效憑證和票據。

  三是供熱價格領域價格舉報咨詢數量大幅增加。城市供熱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大事,關系到冬季千家萬戶的冷暖和市民的生活質量。特別是10月份以來,供熱價格行業價格舉報咨詢數量大幅增加,環比上升高達82.17%,群眾舉報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供熱企業和物業公司未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熱費;二是供熱企業和物業公司通過違規設置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開栓費、閥門費、供熱設施維護人工費等項目變相多收取費用;三是住戶報停供熱時被違規收取熱損費、報停費等費用。

  四是社會服務行業價格舉報咨詢數量有所上升。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電器維修、汽車保養、美容美發、快遞服務等社會服務在群眾生活中的重要性也逐漸增加,相應的不正當價格行為也呈上升趨勢,近三月該行業價格舉報量環比增長都超過5%。群眾關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反映修理冰箱、熱水器等電器的收費標價不規范;二是反映4S店汽車修理收取服務費不合理等問題;三是反映美容美發店涉嫌虛假優惠折扣,存在亂收費問題;四是反映部分物流公司收費太高。

  對于下一步工作重點,發改委表示,首先,做好突發事件預案和處置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和價格異動時,各地要嚴格按照應急值班制度,確保執法人手到位和舉報渠道暢通。對突發事件及可能涉及群體性事件的舉報,要增強及時處置事件的敏銳性和敏感性,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處理,化解矛盾,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其次,加強“雙11”期間商品交易價格行為監管。隨著“雙11”臨近,經營者(尤其是網絡電商)促銷和消費者集中購物旺季即將到來,為營造“雙11”期間誠信和諧的消費環境,防范和減少不正當價格行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巡查和輿情監測,規范打折、促銷、降價、饋贈等經營者價格促銷行為,對于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等價格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按照《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對典型的案件要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此外,發改委還公布了近期查處的典型案例,分別是:

  宿遷市某餐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江蘇省宿遷市一市民在該市某餐館就餐時,被收取5元一杯白開水費用,且店內無任何該項收費標示。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以上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規定。價格主管部門責令該餐館限期整改,在醒目位置做好明碼標價標示工作,并處以500元罰款。

  北京市某景區違規收費案

  北京市一市民反映,該市某景區提供的團購門票在進場時被要求加收15元入場費用,舉報人認為該行為違規。經查,舉報人反映的情況屬實。檢查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所列收費項目及標準沒有明碼標價。該景區的行為違反了《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景區1000元的行政處罰,責令其制定整改措施,對員工加強教育,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臨沂市住房置業擔保部門違規收費案

  山東省臨沂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該市房產擔保部門辦理經濟適用房擔保手續時被收取1200元的擔保費用,按文件規定該費用應當減半收取。經查,舉報人反映情況屬實。舉報人購買的房屋其用途為經濟適用房,辦理的房屋貸款數額為15萬元,貸款年限為20年。根據《關于降低住房置業擔保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臨價費發〔2015〕48號)規定,“臨沂市住房置業擔保服務收費按貸款額的貸款期限一次性收取。收費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經濟適用房減半收費。”相關部門未對當事人的置業擔保服務費進行減免,對此,臨沂市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房產局相關單位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并退還當事人多收款項共計525元。

  溫州市某銀行違規收費案

  浙江省溫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該市某銀行開設對公賬戶時,被要求購買390元的“密碼支付”產品,此項收費在收費公示牌中并無列明。經查,舉報人反映情況屬實。根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4年第1號令),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求該銀行立即整改,并退還違規收取的款項。該銀行已于第一時間上門向舉報人道歉,并退還390元費用。

  大同市某高校函授點違規收取論文答辯費案

  山西省大同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該市某函授點報名參加高校函授課程時,函授點告知學生要收取500元論文答辯費用。經查,舉報人所反映的情況屬實,該項收費違反了《山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6號)文件的要求。大同市價格主管部門責成該函授點立即停止收取以上費用,并將已收取的款項如數退還。舉報人表示很滿意,并專門來電表揚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好,辦事效率高。

  龍巖市某非公立醫療機構未明碼標價案

  福建省龍巖市某市民反映其在該市一私人醫療機構就診時,未看到任何收費標準。經查,該診所違反《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衛生廳關于轉發國家計委等四部委〈醫療機構實行價格公示的規定〉的通知》(閩價檢[2003] 158號)中“福建省境內各級、各類醫療單位(含在閩駐軍向地方提供服務的醫院、鄉鎮衛生院、民營醫院和個體診所等),不論其單位性質、行政隸屬關系都必須實行價格公示”的規定。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價格主管部門責令該診所進行整改,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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