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6

港澳臺是如何“打虎”的?

2015-11-12
来源:搜狐

  導語: 11月11日上午,中紀委網站發布了北京市委副書記呂錫文正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至此,全國31個省市區已經沒有“無虎”省份。中紀委的“打虎成績單”有目共睹,“分管”港澳臺特別行政區的“廉政公署”又戰績如何呢?

  呂錫文是怎樣被查的?

  呂錫文是中紀委查辦的首個屬地北京的“大老虎”,事實上她被查早有“風聲”。 呂錫文生于1955年7月,今年年滿60歲,已達到副省級官員退休年齡。不過她沒有按時辦理退休手續,從那時起,關于呂錫文可能會出事的傳聞開始在京城官場傳開。

  這種猜測一直沒有得到證實,因為在“風聲”傳出后呂錫文依然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中。北京市常委會、北京市政府會議呂錫文皆正常參加。

  但就在11月11日上午,中紀委宣布呂錫文被查。至此,所有的猜疑塵埃落定,全國31個省市區已經沒有“無虎”省份。除呂錫文外,近幾日中紀委不斷傳來“打虎”消息,自11月2日至11月11日,短短9天之內,已有5名省部級官員被調查。大陸“打虎”如此兇猛,港、澳、臺特別行政區又是如何查官員腐敗的?

  香港“廉政公署”敢查直屬領導

  香港廉政公署(ICAC)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是一個“與任何政府部門包括警務處沒有關系的獨立的反貪組織”, 廉政專員可以直接向香港行政長官負責。廉政公署的調查對象初期限為公務員,繼而擴展至公共事業機構,進而包括所有私人機構。

  “香港優勢,勝在有你和ICAC。”這是香港廉政公署的宣傳詞,而事實上他們幾乎做到了這一點。大陸官員最怕的就是被“老王”找談話,香港官員則有一杯聞之色變的咖啡,它來自廉政公署。凡是被請進廉署問話的人,工作人員都會出于禮貌地問一聲:“想喝點什么?茶還是咖啡?”因為廉政公署超強的反腐力度,只要被請進問訊室喝咖啡的人,幾乎難逃罪名。

  廉政公署直接對“特首”負責,但在2012年媒體曝出香港前“特首” 曾蔭權出入豪華會所、乘坐豪華游艇等事之后,廉政公署立即宣布對行政長官曾蔭權立案調查。調查歷時三年,今年10月5日,前“特首”曾蔭權因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嫌違反普通法(兩項指控涉及曾蔭權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未能就自己兩個利益事項及時申報和披露)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與大陸不同的是,在香港貪污并沒有金錢限額,廉署奉行“零容忍”的反腐態度。非法獲得1元與100萬元都是貪污,因此廉署人員調查的范圍大到政府官吏受賄巨款,小到住院病人要付小費才能得到一杯水,甚至廟宇內香油捐款箱中少了一點零錢,均要查處。據廉署官員張松達回憶,在他經辦的無數案件中,涉案金額最少的才10元錢。

  臺灣“廉政公署”是“打蒼蠅”的

  臺灣廉政署是在2011年7月成立的,從反腐“成績”來看,得分并不高。并且形成了“打蒼蠅不打老虎”、預防貪腐為主的模式。

  首先從級別上講,香港與澳門廉政公署直接對“特首”負責。臺灣廉政公署則設立“法務部”之下,全名為“法務部廉政署”。 馬英九曾表示:“法務部之下設廉政署,并沒有仿照香港或新加坡的方式,讓廉政署直屬最高行政首長,在我們這里,如果讓廉政署直屬行政院長,反而會把以檢察官為偵查犯罪主體的制度打亂掉。”

  依臺灣《廉政署組織法》,它的權限共分八大類:一、“國家”廉政政策之擬訂、協調及推動。二、廉政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及解釋。三、貪瀆預防措施之推動及執行。四、貪瀆或相關犯罪之調查及處理。五、政風機構業務之督導、考核及協調。六、政風機構組織、人員管理之擬議及執行。七、法務部本部政風業務之辦理。八、其他廉政事項。

  從中可以看出,廉政署很大部分的工作用在政風管理上,另一工作重點是擬定、解釋和推動廉政政策與防貪措施。“貪瀆或相關犯罪之調查及處理”,僅為其中一項,且排位第四。

  打老虎的“特偵組”也爭議頗多

  像陳水扁這樣的“大老虎”是在廉政署成立以前,由“特偵組”查辦的。特偵組全稱是“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是2006年新設置的一個特殊的偵查機構。特偵組設置于“最高法院檢察署”之內,由6至15名檢察官組成,受“檢察總長”指揮。

  例如前幾日沸沸揚揚的“換柱案”就是由特偵組查辦。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柱下朱上”衍生國民黨2016參選人朱立倫,遭告發涉嫌違反“選罷法”的搓圓仔湯案,特偵組上午偵結,以查無不法,讓朱立倫以及該黨秘書長李四川不起訴。

  特偵組辦案也會先采取“約談”的手法。例如今年四月,臺灣特偵組約談幸福人壽前副董等9人,厘清鄧文聰挪用資金的流向以及洗錢手法。但“約談”后不一定有事,“換柱案”朱立倫等人也被約談,但未被起訴。

  但在2013年“九月政爭”爆發之后,特偵組因所謂違法監聽、濫權泄密失誤,在媒體和“立委”的狂轟濫炸之下,公信力受到重創,進而陷入存廢與否的爭議之中。

  澳門“廉政公署” 事態嚴重可拘留

  澳門廉政公署與香港類似,是一個獨立運作的公署,受澳門《基本法》第59條規定而設立,工作只須向行政長官直接報告,而無須向任何其他政府部門負責。

  根據澳門廉政公署官方網站發布的消息,公署最近偵破的是一則交通事物局人員涉嫌受賄案件。澳門公署于今年4月21日發布公告,揭發兩名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人員涉嫌收受工程公司人員賄賂,替工程公司制作多份虛假土壤檢測報告。廉署稱有關人士分別涉嫌行賄罪、公務員實施的偽造罪及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分別可科處最高3年、5年及8年徒刑。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廉政署”目前查處的最大“老虎”則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2006年,澳門特區廉政公署專員張裕宣布,經過嚴密調查發現,歐文龍涉嫌嚴重受賄,并進行非法金融操作活動。由于事態嚴重,澳門特區廉政公署已于12月6日晚上10時,依法拘留歐文龍司長 ,以作進一步調查。而后歐文龍被判入獄28年6個月,罰款24萬澳門元。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