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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勇请辞江苏省长 石泰峰获代理省长提名

2015-11-30
来源:交汇点

李学勇

  石泰峰

  11月30日上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石泰峰作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推荐人选被提请任命,李学勇提交了辞职请求。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作提请人事任免的情况说明。

  石泰峰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李学勇在辞职请求中说:由于年龄原因,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请求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

  在这次会议上,王立科也提出了辞职请求。王立科在辞职请求中说:鉴于中央已决定我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请求辞去江苏省副省长职务。

  本次常委会将对上述提请进行审议,12月4日进行表决。

  李学勇简历:

  李学勇,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男,1950年9月生,汉族,河北石家庄人,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197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6月参加工作。

  1968年6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二十团战士、连长、副营长。

  1977年7月北京第四制药厂工人。

  1978年3月北京化工学院高分子系高分子化工专业学习。

  1982年2月北京化工学院教师。

  1984年2月国家科委基础研究与新技术局、工业技术局干部、主任科员、工程师、二处副处长,工业科技司新材料处处长。

  1991年12月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条件财务司副司长。

  1993年8月国家科委条件财务司司长。

  1995年9月陕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1997年4月国家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年3月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其间:1999年3月至1999年5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0年7月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其间:2001年8月至2001年11月国家行政学院第二十期英语专题班学习)。

  2004年12月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07年4月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副部长;2010年12月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11年2月起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年高中毕业插队,1975年10月至1978年9月在山西机床厂工作。

  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198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师从着名法学家沈宗灵教授,1985年0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年任河北宁晋县县委副书记。

  1990年起先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校委委员,中共中央党校组织部部长(其间:1991年至1992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01年07月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09月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08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1年10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06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国家图书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福州大学兼职教授、广东省涉外投资协会高级顾问等)。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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