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山西同煤集团宣传部负责人赵先生昨日证实,此前网帖《同煤集团纪检干部再曝性丑闻》披露的事情属实,被举报的平煤集团「纪委干部」已被处理,当事人只是纪委一般工作人员。网帖中,刘女士向一家网站举报称,山西大同同煤集团「纪委干部」王月生,欺骗其感情,与其发生关系后,承诺买房买车的事,统统都不算了。事后刘女士向同煤集团纪检委举报该主任,并提交了所有的视频资料和与王主任的短信来往信息,「时至今日,同煤集团纪检委毫无顾忌,对此事不管不问,也难怪王主任本人也是同煤集团的纪委干部。自己查自己怎麽能查得明白呢?」网帖中说,「王主任」已50多岁,刘女士与「王主任」是在2015年8月底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并留下了联系方式。随后,「王主任」采取电话短信通信,疯狂追求刘女士,并在9月11日,邀请其参加红安酒店的酒会。9月16日,刘女士与「王主任」一同去阳高县和硕酒店吃饭,并在该酒店5楼的房间内发生了性关系。帖子中还附有几张视频截图。
官方:留党察看2年
法晚深度即时 (记者董振杰)12月6日上午,法晚深度即时刊发了“山西同煤集团纪检工作人员陷性丑闻”一事,引发众多关注。山西同煤集团宣传部负责人当晚致电法晚记者,同煤集团已经将涉事者开除。
近日,网上的一则名为《同煤集团纪检干部再曝性丑闻》的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刘女士(化名)举报称,山西省大同市同煤集团“纪委干部”王月生,欺骗其感情,自己被玩弄。刘女士与“同煤集团纪委王主任”是在2015年8月底一次聚会上认识的。9月16日,刘女士与“王主任”一同去阳高县和硕酒店吃饭,并在该酒店5楼的房间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12月6日上午,法晚记者从山西省同煤集团宣传部负责人赵先生处了解到,王月生只是同煤集团纪委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非主任。
《法制晚报》报道发出后,引发众多媒体关注。12月6日晚上,山西同煤集团宣传部联系记者,发来最新声明:涉事的纪委工作人员因为影响恶劣,已被开除。
附:《关于对同煤集团纪委工作人员王月生涉性丑闻事件的通报》
法制晚报社:
接到关于同煤集团纪委工作人员王月生与某女子开房不雅视频问题的举报后,同煤集团高度重视,责成纪委立即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严肃处理。
2015年10月9日,同煤集团纪委接到举报人邮寄来的视频资料后,随即对纪委干事王月生作出停职处理,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为:王月生与某女子开房不雅视频问题情况属实。
10月19日,同煤纪委作出处分决定:给予王月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将其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
同煤集团始终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此次事件,将在全公司党员干部中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深刻反思,引起警醒,引以为戒。同时,也诚恳希望贵社和各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同煤集团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