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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問騰訊:微信為何“封殺”Uber、滴滴賬號?

2015-12-08
来源:第一财经网

  摘要:“通過這一次其實我們更多的是反省,如何讓機制更透明、如何有更好的申訴反饋機制。這些都是我們需要反思和改進的。”12月7日下午,騰訊方面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回答了關於“封禁Uber”事件,人們最關心的10個問題。

  想要“連接一切”的微信容不下Uber?

  12月7日下午,微信團隊發布聲明稱,近期微信平台對168個Uber相關服務帳號以及136個滴滴相關服務帳號進行了清理。主要涉及違規收集用戶隱私、誘導分享、帳號互推以及無證無照經營,其中涉及大量以滴滴、Uber名義開通的個人帳號從事互聯網專車業務。目前,平台正陸續對相關不合規的帳號進行封停處理,如運營方具備相關證照及資質證明,可通過申訴渠道向平台提交申請恢複帳號使用。

  而關於這次微信“封殺”Uber事件,騰訊方面人士回答了包括《第一財經日報》在內的媒體的提問。

  Q:近期Uber、滴滴的相關微信服務賬號被清理,是因為哪些原因而違規?

  A:我們關注到,近期Uber、滴滴的相關服務帳號的清理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經查,截至目前,平台的確對168個Uber相關服務帳號以及136個滴滴相關服務帳號進行了清理。主要涉及違規收集用戶隱私、誘導分享、帳號互推以及無證無照經營,其中涉及大量以滴滴、Uber名義開通的個人帳號從事互聯網專車業務。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於關系到用戶生命財產安全的行業,如金融、醫療、藥品和交通等,需要獲得特別的行政許可才可以開展經營。公眾平台要求公眾帳號在具備相應資質的前提下方可向用戶依法提供有關服務。目前,平台正陸續對相關不合規的帳號進行封停處理,如運營方具備相關證照及資質證明,可通過申訴渠道向平台提交申請恢複帳號使用。

  Q:能否舉例說明,Uber、滴滴等微信服務賬號如何進行惡意營銷和誘導分享的?此前Uber堅持認為自己的公眾賬號並沒有這么做。

  A:這一次最主要的問題,不是誘導分享,這一部分是少數。多數是證照問題。

  Q:在此次清理Uber、滴滴一系列微信服務賬號前,微信是否有規則明確指出,它們需要提交ICP許可?

  A:平台已經在用戶協議裏寫明,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這是起碼的,這么大的平台,如果連ICP許可都不能提供,怎么讓人放心?出了事平台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Q:目前Uber被封的公號後台給出提示是:你的賬號被大量用戶舉報,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已被永久封禁。為什么微信對它們采取的是永久封禁這么嚴厲的處罰方式?

  A:說明一下,不是永久封號,請以今天微信派的信息為准,是“封停” 。Uber目前的帳號都沒有提供ICP許可,完善證照後可恢複。

  因為目前被封的賬號裏面大部分是個人經營,然後還有少部分是公司主體運營,但也沒有ICP牌照。滴滴也需要提交ICP牌照,沒有提供的我們也在封停,上面文中提到的136個帳號就是這種情況。前提是公司帳號,並且提交相關許可證明。

  Q:Uber稱之所以有些小號是個人注冊,是因為之前微信不允許以公司名義注冊,比如“優步北京”、“優步天津”,都已被永久封禁,而且未提供救濟渠道,這方面微信怎么解釋?

  A: 因為原來Uber沒有提供ICP牌照,所以賬號沒有辦法解禁,於是做了大量的小號。而且的確雙方可能也沒有真正做過正面溝通,所以這個問題就直接過去了,現在我們把這個規則明確下來,是不是會好一些呢?

  Q:Uber和滴滴,二者微信服務賬號的封停有時間先後嗎?

  A:封滴滴在uber前後,沒有時間先後,這是這幾天的陸續動作。

  Q:現在所有的微信公眾號裏面,有多少是證照不全的?還有哪些號被封了?

  A:1000萬公眾號,要全部梳理一遍有困難。具體有多少我們現在還跑不出來,這是一個陸續清理的過程。這次主要面向四大類行業:醫療、藥品、交通和金融。因為這四類涉及生命財產,風險比較大,所以我們格外慎重。

  這次是Uber集中的事情出來,才去跑了兩家的數據,其他的還需要系統跑一下。一個多月封了11萬賬號,不可能一下子都拿出來。

  Q:公眾賬號運營方需要在哪裏提供ICP,是在注冊公號的過程中,還是後期發郵件?

  A:這個我們反饋給後台,在運營管理通知上進一步完善。坦率地說。隨著平台上賬號的增多,這樣的問題正變得越來越多。賬號之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也越來越多。每一個賬號都不會認可自己有問題,我們只有建立一個規則,讓這個平台更加清晰。

  Q:目前微信要求醫療、藥品、交通和金融四類行業的微信賬號運營方提供ICP牌照,未來是否會延伸至其他類別?

  A:我們當然是希望逐步規范。如果對用戶生命財產影響大的,我們會更嚴格查驗。

  Q:經曆了這次“封號“事件後,微信方面有哪些反思?

  A:通過這一次其實我們更多的是反省,如何讓機制更透明、如何有更好的申訴反饋機制。這些都是我們需要反思和改進的。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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