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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氣候協議雛形顯現

2015-12-11
來源:新華社

  隨着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閉幕時間的臨近,定於在本次大會達成的巴黎氣候協議正變得越來越清晰。法國外交部長、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主席法比尤斯10日夜間向各國代表提供了第二版主席案文,以期反映各方談判的最新進展,推動大會於11日達成最終協議。

  “我們希望能達成協定,現在已非常接近這個目標,”法比尤斯說。他要求各方在10日深夜開始的談判中不要做空泛陳述,而是提出具體建議。他希望11日能向各方提供巴黎氣候協議的“最終案文”。

  第二版主席案文共27頁,包括巴黎氣候協議和相關大會決議。其中協議12頁,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發展與轉讓、能力建設、行動與支持透明度等內容。

  新版案文中,代表各方分歧的括弧只剩下大約30個。除在損失損害、透明度等少數條款中留有不同選項外,大部分協議內容已非常明確。

  案文顯示,各國將以把全球平均溫度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為目標,並進一步為控制溫度升高在1.5攝氏度以內而努力。各國將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促進低碳發展。各國還將使資金流動與實現低碳發展的路徑保持一致。

  發達國家在2020年後將繼續带頭減排,並在每年1000億美元的基礎上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帮助發展中國家采取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行動。

  2020年後,每5年將有一次全球盤點,評估各國減排、適應、資金支持等各類行動的總體進展,促進各國提高行動力度、加強國際合作。

  法比尤斯說,在9日下午得到第一版主席案文後,各方進行了非常努力的談判,取得了一些進展。不過,目前的案文還不是最終版本。在資金、行動力度以及如何體現區別方面,仍有一些復雜問題需要各方尋求妥協方案。

  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表示,在新版案文基礎上,各方將繼續求同存異、縮小分歧、凝聚共識。

  多名消息人士透露,如何在協議各要素中體現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區別,是目前談判中分歧最大的問題。這在行動與支持透明度上尤為明顯。

  歐盟目前堅持要建立單一的透明度體系,用同樣的標准審查各國行動。發展中國家則主張應考慮到各國的不同能力,在檢查周期、報告內容等方面對發展中國家展現靈活性。

  中國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高風表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基本原則,應反映到巴黎氣候協議的各個要素中。在行動與支持透明度上對一些發展中國家應有不同要求。

  巴西氣候談判首席代表馬孔德斯表示,“區別”是巴黎氣候協議中必須體現的內容,不容“交易”。他認為,保證“區別”將有助於發展中國家采取更有力度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

  按照計划,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將於當地時間11日18時閉幕。不過,很多人對會議按時閉幕並不樂觀。

  高風說,目前談判處於最艱難時刻。中方希望大會取得成功,達成一項全面、平衡、有力度、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責任編輯:陳明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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