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复旦投毒案凶手林森浩被执行死刑。最高法称,林蓄意向饮水机投放剧毒化学品,故意杀死无辜被害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判处死刑。林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故核准死刑。
央视11日下午报道称,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12月1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
新华网当日亦报道指,从最高人民法院获得消息,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1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悉,行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发生一起投毒案件,致在校研究生黄洋死亡,经侦查确认投毒者系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本案因发生于大学校园等原因而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林森浩提出上诉。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医学动物实验后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带离该室。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趁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后将试剂瓶等物装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丢弃于宿舍楼外的垃圾桶内。4月1日9时许,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到中山医院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救治。林森浩在此后直至4月11日,包括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时,始终未说出实情。4月12日零时许,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其向421室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化学品且有严重危害性,而向饮水机内投放大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致被害人接水饮用后中毒。在被害人入院特别是转入重症监护室救治期间,林森浩仍刻意隐瞒真相,编造谎言,杀人故意明显,且实施了以投放毒物为手段的杀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森浩仅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蓄意采取隐蔽的手法,向饮水机内投放剧毒化学品,杀死无辜被害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林森浩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黄洋父亲:执行了就执行了吧
另据成都商报官微发布消息,被害人黄洋的父亲得悉上述消息后表示,执行了就执行了吧。
16时许,成都商报记者致电黄洋父亲黄国强采访对于林森浩已被执行死刑这一消息的态度,他语气平和,称“执行了就执行了吧”,并表示因为前天已到黄洋坟前祭奠,这次就不去了。对于下一步关于民事赔偿问题,黄国强表示要咨询律师后再说。
林森浩刑前见父亲: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上海二中院外,林森浩父亲跟儿子见面后,接受媒体采访。
林森浩。电视截屏
此外,新京报的报道说,11日下午2时16分,林森浩父亲林尊耀走出上海二中院,他说,在法院与儿子两次会面的时间均没有超过10分钟,他问儿子案子上的事,对此林森浩称“现在再说什么也没用了”。
“这句话他重复了两遍。”林尊耀说,见到儿子,他急切想问儿子一些案件上的疑点,但被法院工作人员打断,“不让问案件的东西,不让说家乡话,会见只有10分钟”。
被法院制止继续会面后,林家人稍作平静后,再次见到林森浩。“他就哭着说,再说什么都没用了,爸,对不起。”林尊耀说,这是事发后他第一次面对面见到儿子,“上一次见面还是庭审时,我只看到他的背影。”
据央视消息,林森浩表示,死刑对我来说意味着一个偿债,希望黄洋父母能放下怨恨。希望社会不要再纠结一个愚蠢之人一件愚蠢之事,希望黄洋父母积极活下去。对这个事非常后悔,希望大家敬畏生命,对生活负责。也希望自己的父母不要再纠结此案,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