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美孚新恏第8期翻新工程費高達5600萬元,卻被指嚴重滯后及不達標,承辦商成興工程公司東主昨承認向物業公司經理行賄60萬元,換取對外牆翻新工程寬松監管,官斥若行賄成功或令不達標的工程通過審核,影響公眾安全,判監禁8個月。
賄物業公司經理寬松監管
被告莊高靚(56歲)昨於審訊前突然認罪,即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去年4月向匯秀物業管理公司的工程經理梁健慰,提供60萬元聲稱「交際費」的賄款,更即場掏出疑裝有1寸厚現金的膠袋,遭梁拒絕。
案情指,莊承判了全部翻新工程,而梁則代匯秀巡查地盤及監察進度,莊所屬的嘉群建築因進度不達標,前年曾獲逾30封警告信,賄案發生后,去年5月正式被終止合約。
辯方求情時指,美孚新恏工程一直有滯后和拖糧問題,因顧問公司與匯秀時有爭拗,發薪給工人的支票遲遲未能簽發,莊向匯秀經理行賄,只想盡快解決現金流問題,更呈上莊同事寫的數封求情信,稱他是負責任的好判頭,「借錢懥出糧畀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