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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最高科技獎時隔11年后再度空缺

2016-01-08
来源:人民日報

  2015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名單

  記者趙永新

  今天上午,黨中央、國務院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這是黨中央、國務院連續十五年舉辦同樣的盛會,足見國家科技獎“成色之高”。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其中“成色”最高的國家最高科技獎今年卻再度空缺。

  這是繼2004年之后,國家最高科技獎第二次出現空缺。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科技獎共分五大類:最高科技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國際科技合作獎。其中,最受矚目的自然是國家最高科技獎。該獎須報請國家主席簽署,并由國家主席頒發證書和獎金,獎金為500萬元人民幣。相比之下,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的獎金就少得多:一等獎為20萬元,二等獎為10萬元,特等獎為100萬元。

  根據《條件》第八條規定,國家最高科技獎授予兩類科技工作者——

  一是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越建樹的;

  二是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條例》規定,國家最高科技獎每年授予的人數不超過2名。

  自2000年至2014年,共有25位科學家榮膺國家最高科技獎,包括吳文俊、袁隆平、王選、黃昆、金怡濂、葉篤正、吳孟超、吳征鎰、閔恩澤、謝家麟,等。

  其中,2002年度、2006年度和2014年度,都只有1位科學家獲得最高科技獎;2004年度,最高科技獎首次空缺。

  ◎2015年度最高科技獎為何再次空缺?

  “對此我們只能表示遺憾。”據負責評審具體事宜的國家科技獎勵辦負責人介紹,“我們是嚴格按照評選程序來的。”

  據介紹,與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申報制不同,國家最高科技獎采取的是推薦制,有推薦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總部;經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其他單位和科學技術專家。

  據該負責人介紹,有資格推薦2015年度國家科技獎的機構和專家共有130多個。通過上述渠道推薦的國家最高科技獎候選人共有9名,第一輪評審從中選出3名候選人;在第二輪評審中,3位候選人的得票數均未過半,其中有的就差“一兩票”。

  “國家科技獎一直遵守‘寧缺毋濫’的原則,最高科技獎更是如此,不能降格以求。”該負責人介紹,最高評審委會的專家經過討論,達成共識:這3位候選人雖然都很優秀,但距離最高獎還有一定差距。

  一位參與評審的專家表示,今后國家最高科技獎“空缺”可能會成為常態。

  ◎屠呦呦為何未能獲評最高獎?

  榮獲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的屠呦呦,為何未能獲評國家最高科技獎?

  1969年1月,屠呦呦以組長的身份加入青蒿素的研究工作,1971年10月4日從青蒿中提取出青蒿素。此后的時間里,她還參加了青蒿素的動物試驗和人體試驗,充分證明了抗瘧疾的有效性。

  其實,早在2011年,屠呦呦的研究成果就得到國際同行的高度認可。這年9月,美國拉斯克基金會把當年的年臨床研究獎頒發給屠呦呦,以表彰她在青蒿素研究中做出的卓越貢獻。拉斯克獎素有“諾獎風向標”之稱,屠呦呦是該獎設立65年來首次獲此殊榮的中國科學家。在2011年的頒獎典禮上,斯坦福大學教授露西·夏皮羅這樣評價屠呦呦:在人類的藥物史上,我們如此慶祝一項能緩解數億人疼痛和壓力、并挽救上百個國家數百萬人生命的發現的機會,并不常有。

  屠呦呦發現青蒿素,被國際同行譽為“20世紀下半葉最偉大的醫學創舉”。她榮獲拉斯克獎后,不僅蜚聲國際,在國內也引發廣泛關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曾致賀信:屠呦呦研究員獲得拉斯克臨床醫學研究獎,充分說明了中醫藥學是一個偉大的寶庫,展示了中醫藥學的科學價值,體現了我國在生物醫學領域的科技創新能力,振奮了廣大中醫藥工作者的精神。

  “我們只能說,我們是嚴格按照評選程序辦事。”據國家科技獎勵辦負責人透露,在2015年度國家最高科技獎評審過程中,沒有個人或單位推薦屠呦呦。

  據了解,國家科技獎的評審都有嚴格的流程和時間節點。其評審工作流程為:推薦→形式審查受理(獎勵辦)→初評(通用項目從4萬多名評審專家中隨機遴選專家網絡評審或審讀、評審組會議初評)→評審(各評審委員會)→審定(獎勵委員會)→審核(科技部)→審批(國務院)→頒獎(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

  2015年度國家科技獎的推薦工作自2014年11月初開始,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15日;經公示、網絡初評和會議初評,初評結果于2015年6月公布。

  “屠呦呦先生發明的青蒿素為保護人類健康做出了重大貢獻,她獲得諾獎也為國家爭得了榮譽,但是最高科技獎有自己的法定程序——如果沒有人推薦她,我們也沒有辦法。”該負責人表示。

  【新聞多一點】

  科學技術獎勵是黨和國家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制度,是黨“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方針的具體體現。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頒布實施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按照《條例》規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每年評審一次,三大獎每年授獎總數不超過400項,獎勵了一大批在我國科學技術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載人航天”、“探月工程”、“青藏鐵路”等獲獎成果舉世矚目、彪炳史冊,充分調動了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經學科專業評審組、評審委員會和獎勵委員會三級評審,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共評選出295個項目和7名外籍科技專家。具體情況如下:

  2015年度授獎概況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空缺。

  2.國家自然科學獎42項:一等獎1項,二等獎41項。

  3.國家技術發明獎66項:一等獎1項,二等獎65項。

  4.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187項:特等獎3項,一等獎17項(含創新團隊3項),二等獎167項。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7人:楊克里斯特·楊森(瑞典),沖村憲樹(日本),葉甫蓋尼·維利霍夫(俄羅斯),彼得·史唐(美國),維爾特·伊恩·利普金(美國),卡洛·魯比亞(意大利),約翰尼斯·弗蘭肯(荷蘭)。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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