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节后的哈尔滨“万元鱼”事件到“3·15”临近,消费维权话题备受关注。其实,商业欺诈自古不断。我们来看看民国时期的无良商人,都有何欺诈怪招,造成了怎样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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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杂造假
一些茶叶商,为了谋取暴利,作假行为可谓“花样翻新”:“只图得利,有将茶末,以浊水粘连成粒者,有用杨柳叶、中花叶、枫树叶等,炒以当茶者,亦有将已泡之茶叶,炒干以售者,又有用蓝料石膏配色者”,甚至有的茶商用草灰、皂蓉、锅末烟等类染造茶叶假色。
在茶叶生产方面,存在着掺假、掺末着水、掺泥沙、打地铺等掺杂造假形式。所谓掺假,是“茶户摘取枣木叶、金银花叶、陈青木叶、柳辣叶、油茶叶、地槎子叶、雷辣子叶、榆栗叶、木瓜树叶等,经炒制后,掺入茶叶内而使茶叶分量加多”;掺末着水就是“茶农每将茶末提出,盛篾箩内,以便着水,掺和出售,茶叶内藉可增加重量”;掺泥沙指“茶农于茶叶成交后,于挑送茶号途中,撮取泥沙,或小石掺入之”;打地铺则是指“出售茶叶之先,茶农亦有将茶叶薄铺潮湿之地,使其吸收水分”。另外,在茶叶的贩运过程中,这种欺诈行为也无法杜绝,有些茶商经常会采取掺茶末的方式来获利。
桐油业中的掺杂作伪现象也很常见,往往“十有九搀入杂货”。桐油老板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并没有想方设法去改进提炼技术,而是采用掺假的方式去制造劣油、伪油,“制造方法,系以铁屑、松香搀入其他植物油或柴油内,重由已榨之桐油口籽榨出,既成伪油,其色与真洪油(湖南洪江产的优质桐油)相同,而实质则大异,非专营油业者,不易辨其真伪”。
油商们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获取更丰厚的利润,也参与掺杂造假,使用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见肩挑油商回家,每百斤搀以他质十斤,即将黄土上之小黑石子,舂碎筛过,倾入油内。后洋商用验油仪器测量,知有石质,拒绝收受,或贬价值。近来,小商等遂改用他液体,取其价廉之木油、茶油、菜油等搀注,不但收买者感觉难于鉴别,而制造油品者,更觉无法剔出。”
在桐油业中,常见的掺伪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用各种植物油混合20%-25%入桐油内,色泽变为暗红,遇冷不凝结,其弊实能使品质变劣。植物腾煎汁混合5%-20%入桐油内,色泽微白而明净,气候稍寒则成白脂肪状,其弊害不宜久贮,否则易于腐臭,并能使油从器内渗出。粕末混合5%入桐油内,其法取粕末用绢筛提取极细粉末,投入油内,佐量掺和,成微白且暗之色泽,其弊害能使品质变劣。其他如掺浓茶、老瓜瓤汁、米糖、米汁等”。
掺伪之风的盛行,不仅大大降低了中国桐油的品质,还严重地影响到了桐油的销售。此外,在蓝靛行业中,掺杂作伪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B )
短斤少两
短斤少两亦是民国湖南一些老板惯用的欺诈手法。在湖南的鞭炮业生产中,短斤少两的行为较为常见,通常发生于不同的生产环节之中。“如纸之槽坊,任意减轻每担纸之重量或减少其纸张,如引之作户,任意刻减引内之硝斤;再就鞭炮作坊言之,则任意增加裁破数目,以减小爆竹筒子纸之宽长,如装药,则有所谓抹硝之弊;至于爆庄,其最大弊病,为折扣子头,如买进十足数目之子头,而卖出名实不符之响数,不惜牺牲同业信用,以求私利”。
民国湖南醴陵地区盛产夏布,其品质原先较佳,曾被销往南洋爪哇、朝鲜等地,后由于“短尺减扣,空纱烂尾,或表里异色,以是布值益减”。醴陵夏布布匹的尺寸前后变化也很大,据称:“光绪初,醴布每匹定为四丈四尺,近则仅及四丈,而时行衣制宽大,每匹裁长衣二件,至少须四丈四尺,短则常不足裁。”
C )
以次充好
在市场需求旺盛时,一些老板往往会不顾本行业的长远利益,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或为扩大市场占有率,而一味地追求产品的数量,不去关心其质量。
如在民国湖南的造纸业中,一些小生产者多“眼光短小,只顾目前利益,不求改良,愈是出品畅销,愈喜偷工减料,欺蒙顾客,故同类纸之中,其品质张数大小,更常参差不齐”。
在湘茶的销售中,以次充好是一些茶商惯用的欺诈手段,他们在抗战胜利后,为取巧牟利,“以抗战期中存储未运出之陈霉茶叶掺入,新旧不分,好坏混合,走私出口,以图蒙混”。
d )
广告诈骗
全国各地都知道上海制造的商品质量好,有一些骗子就从上海向全国各地的商家、顾客寄送邮购广告,等各地的顾客误信、把款汇过来以后就逃之夭夭。
也有一些骗子在上海市区内租一个门面,尚未开店就在门口贴出红纸,大书特书“本店定某月某日开张”,同时放出话去,预先销售购物券。比如油票,市场价每块钱可以买油五斤,他就说只要顾客提前预付一块钱,到时在开张的时候可以购得七斤油。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争先恐后地去买这家商店所谓的“油票”。等到预定开张那天,顾客们持票前去取油,不料这家店铺大门紧闭,先前的大红纸也不见了,而原来的租客早已携款潜逃,踪影全无。
这一类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在上海一再出现,一般贪小便宜的人常常不仅贪不到便宜,反而被骗去了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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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股民
1920年,菲律宾华侨马玉山到上海组建了马玉山糖果饼干公司,开始大肆扩张,并发起中华国民制糖公司,股本总额定为1000万元,先期招募四分之一,也就是250万元的股份。马玉山登报宣传以后,鉴于糖业是满足国民的基本需要,且消费量很大,于是大家都看好它的前景,纷纷踊跃入股。不到一个月,马玉山就募集了250万的股本。
但是好景不长,董事会内部不久就因为购买机器产生了意见,后意见虽然统一,但是很长时间中华国民制糖公司就是开不了工,而所招募的第一期股本也消耗殆尽。等到制糖厂建成、机器购入,又遭遇洋商和黎元洪儿子的秘密破坏,已经没有余钱开工了。马玉山只能登报第二次募集股本,无奈这一次响应者寥寥。
最后,马玉山最初的糖果饼干公司也因为经营不善,宣告破产,马玉山逃亡香港,一去不返。而股民们虽然拥有每股50元港币的马玉山公司股票,却等于废纸,一文不值。他们拿着一堆废纸,无处维权。后来调查发现,中华国民制糖公司管理混乱,并把股东的血本一半装入了马玉山的私囊,他置洋房,造花园,奢侈无度。1929年9月,马玉山在广西平南因脑溢血逝世,而中华国民制糖公司及工厂也因群龙无首而宣告清理。
f )
欺诈恶果
商业欺诈行为对民国经济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如在湖南,一是导致外向型土产出口贸易额下降。以湖南鞭炮业为例,鞭炮业是民国时期湖南省重要的外向型手工业之一,自从清末打开国际市场后,其销路就一直很好,后来因无良鞭炮商不讲诚信,导致出口大减,日益衰落,桐油业、茶业的命运也基本如此。
二是降低了产品的信誉,导致国内市场日益萎缩。湖南衡阳县洪市镇的桐油九成销售于江浙一带,用于油漆木器防腐,由于无良桐油商制造出大批劣质油、假油,导致客户用后,其弊立见,漆后久而不干,浸水后腐蚀发白。为此,其品牌名誉扫地,客户舍之不用,销路大减。浏阳夏布,也遭遇了相似的命运。当时的湖南省建设厅与商会为了维护湖南工商业的整体利益和国计民生,对此进行了一定的监管,但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