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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臺灣省人大代表”該怎么選

2016-03-15
来源:觀察者網

  作者:許陳品

  一年一度的兩會開議,全國人大的“臺灣省代表團”的身份特殊又神秘。在3月10日對中外媒體開放的臺灣省代表團全體會議上,有記者就問:臺灣省代表團的代表主要由哪些人組成?臺灣代表團在人大發揮了哪些作用?

  這估計也是很多人的疑問,自1949年起兩岸分治至今,“臺灣省人大代表”該怎么選出?臺灣民眾不能參加中央政權,權宜之計是什么?

  臺灣省代表團雖小,卻很重要

  原來為了表示中國的“領土完整”以及臺灣并未分裂出去,也彌補臺灣民眾無法直接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活動的遺憾,目前的全國人大臺灣省代表團是根據中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與中央黨政軍機關中的臺灣省籍同胞(指祖籍在臺灣,但本人不一定出生在臺灣——觀察者網注)的分布情況,選出120人到北京協商選舉,最后選出13名代表參加全國人大。這個選舉以差額選舉、不記名投票的方式,兼顧年齡、女性、族群等因素,綜合考慮后才誕生出以下的名單:

  對于這份名單,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參與全國人大的臺灣籍代表有13名,其中唯一出生于臺灣者,只有陳云英一人。陳為全國政協常委、世界銀行前首席經濟學家兼副行長林毅夫之妻。林毅夫因反感臺灣在“戒嚴”時期的高壓統治、限制人權,以及對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初期的發展前景有著無限向往,所以他們夫妻倆人先后于1979、1983年離開臺灣前往美國,隨后在中國大陸定居。林、陳二人回到大陸后,林投身經濟學研究,并成為中國經濟決策的智囊、“十五計劃”的起草人之一;陳所學專業為特殊教育研究,也是中國首位特殊教育學的博士,創辦《中國特殊教育》雜志,堪稱“中國特殊教育的第一人”,夫妻倆在中國大陸皆有非常杰出的表現。

  其次,該代表團成員中,11人擁有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的民主黨派黨籍,且幾乎都是任該省市的臺盟或臺灣同胞聯誼會的主要領導職務,對臺灣的了解程度、對臺工作的經驗當然非常豐富,提案也多是集中在爭取臺灣民眾的權利。例如張曉東建議應對《臺胞投資保護法》做合理修訂,張雄呼吁完善臺灣學生在大陸就業創業的相關制度等。

  其余二人雖然是無黨派人士、不屬于臺盟,但陳云英出身臺灣,且為大陸臺籍人士中的佼佼者,具有代表性,她過去提出臺灣居民往來大陸的簽注由一年延長至兩年,最終獲得了落實;廖海鷹則為外科醫師,擔任第四屆石家莊市臺灣同胞聯誼會會長,也是和臺灣相關的職務,他基于自己的職業與專業,也在兩會上提議大陸的醫改可以借鑒臺灣的經驗。

  在女性和族群方面,名單有4名女性,占代表團人數的30%,已經高于全體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23.4%),也達到了第四屆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對女性參政議政的比例要求。在民族組成上,也許有人會認為,臺灣代表團的原住民(少數民族)只有一席,比例過低(7.69%),不過根據最新公布數據,臺灣原住民占臺灣地區總人口比例是2.33%,其實已經達標了。值得考慮的是,目前臺灣當局將臺灣原住民(高山族)識別為16族,既然兩岸尚未統一、臺灣民眾還是無法參與大陸地區的選舉,臺灣省人大代表的名額也未能增加,未來在全國人大臺灣代表團的選舉中,只能適當輪換原住民的族類以體現公平性。

  垂垂老矣的“國代會”最終走進歷史

  臺灣省人大代表只能從大陸選出,其實過去在臺灣也有相當類似的情況發生。1947年底,“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以下簡稱“國代”)選舉共選出2961位代表,實際報到集會者有2841人;到了1953年,這些“國代”任期屆滿必須重選,但國民黨已經敗退到臺灣,不可能再從大陸地區選出新的“國代”,而隨國民黨遷臺的“國代”僅1041人,不足法定開會人數(總席次三分之二出席)。

  為了解決這一窘境,除了下修集會人數為總席次的三分之一就可開議,不足的人數則當時35省省籍人士遞補,遞補的條件也相當寬松,只要籍貫屬于大陸的省籍,投票選出國代的投票者(省參議員)也可以遞補成為“國代”,早已喪失了比例代表性。更夸張的是,還有一位在某學校工作20多年的老工友(后勤人員)完全不知已經進入“國代”的遞補名單,直到校長給他《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遞補通知書》,通知他排名在他前面的“老國代”已經過世,才驚覺自己可以從工友轉職成為“國代”,進入議事殿堂。

  然而,遞補的速度遠遠比不上“老國代”們的衰亡,只好將在世的“國代”不斷“延任”,也就是無限制的連任,再把與“老國代”沾上點關系的人(親戚朋友、街坊鄰居)都遞補成“國代”。國民黨為了維持“國民大會”的“正統性”及“代表性”,用上述方式使第一屆國民大會永遠不需要全面改選,有人將其歸納為“老的不退,死了就補”,可說是當時“國民大會”的最佳寫照,以致于被臺灣民眾稱為“萬年國代”或“老賊”。

  由于臺灣的“萬年國代”未能如大陸的人大代表定期全面改選,“老國代”們至1972年時,平均年齡高達81歲,甚至需要當局用救護車一一送到陽明山上的中山樓(“國民大會”會址)才能開會。“老國代”進入會場時,狀況好一點的拄拐杖、坐輪椅,還有用病床、擔架推進來的,不是插呼吸器、抽痰機,就是打點滴、掛尿袋,更有極品中的極品——已呈現“植物人”狀態的“國代”,在家人或護士的“幫助”下才得以完成投票。如此“國民大會”,“國代”們垂垂老矣,開會時精神不佳昏睡的大有人在,加上年事已高、頭腦昏饋者眾,議事效率可想而知,不過,立法部門的監督權衰弱,也正方便了蔣介石持續在臺灣進行行政權一權獨大的威權統治。

  綜觀大陸全國人大臺灣代表團與臺灣的“國民大會代表”,兩者職權相同之處有:1.都擁有對岸的代表象征國家并未分裂。2.由于兩岸分治,代表改選難度較大。3.選舉國家元首(大陸為國家主席、臺灣為“總統”)。4.修改憲法。兩者不同之處也很多,例如前者定期改選,后者幾乎成為終身制;前者享有國務院總理、各部委首長、國家軍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等官員的任命權,后者沒有。

  臺灣的“國民大會”如今已經走入歷史,職權由“立法院”取代;大陸的全國人大卻運轉的越來越良好,積極發揮參政議政、共商國是的作用,繼續在中國政治舞臺上發光發熱。期許未來能真正從臺灣地區選舉出全國人大的臺灣代表團,更貼地氣的反映臺灣輿情,協助制定國家大政與大陸對臺工作方針,為2300萬臺灣民眾的權利發聲。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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