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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下月执行新税制

2016-03-25
来源:香港商報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宣布,自4月8日起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执行新税制。其中,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全年为人民币20000元;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暂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徵税额,即不管有没有超过限值,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徵税;跨境商品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

  专家指出,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存在的税负不公问题,对国内实体经济带来一定影响,此番调整意味着「海购」低门槛政策洼地或将终结。同时,税收新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如果继续通过代购、海外零售店扫货等方式筹备货源,成本将高企。

  但分析指,「海购」仍享有优势。改革后消费者「海购」商品通关将会更便捷,消费者跨境网购收到商品的时间将由目前动辄1到2个月缩短至1到2个星期;同时,由於纳入政策商品有完整的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可查,可准确追溯商品来源和责任,也便於消费者退换货,有利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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