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碼頭吊機工人將畢生積蓄交給女友作結婚買樓之用,又供她讀大學,惟對方結識任職地產高層的新歡,工人於去年10月15日,走上女友油塘油麗邨單位外質問期間,將女友推落樓梯後,不斷用鎖匙狂插其面部,且向對方拳打腳踢,謂「做咩畀綠帽我戴?」令她血流披面。事主掙扎逃脫後,送院被證實兩邊面頰及前額留有交叉狀傷痕,其中左眼眉有3厘米割傷,更深至入骨。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官要求先索取事主的醫療及心理報告,押後至下月31日始判刑。
20多歲的事主蔡雲琴,於2008年與32歲被告李家強發展成為情侶及同居,昨到庭應法官要求展示面部傷痕時,表示仍感痛楚。法官觀察事主的面上傷痕後,指疤痕依然明顯。
憤積蓄給女方卻移情別戀
被告一方求情指,被告將所有金錢交給女友買樓,並打算待她大學畢業後結婚,被告更供她讀大學。惟去年年初兩人分手後,女友不接聽被告電話,又封鎖微博,被告其後於5月發現女友另結新歡,該人為一名地產公司高層。
被告續求情指,案發前一天是被告的生日,被告於生日派對上飲了很多酒,案發當日找女友欲質問時,在她的電話上發現她於卡垃OK房內與人口交短片,故即場情緒失控,現已感到非常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