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審計署昨日發表審計報告,指入境處有需要加強對懷疑跳工的外傭採取跟進行動。署方抽取30宗相關個案發現,對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簽證申請沒有指引列明處理的程序;當中8個案,即使申請人曾被前僱主給予惡評,都獲得當局批准。報告建議入境處要對此列明指引,並促請相關人員聯絡申請人的前僱主,並從速更新相關電腦紀錄;入境處對審計署建議表示同意。
遭惡評外傭照批出簽證
昨日發表的審計報告,第4章涉及「優秀人才、投資者及勞工入境計劃」,建議入境處有需要加強對懷疑跳工的外傭採取跟進行動;報告提到入境處為回應公眾對個別外傭在工作蓄意表現不佳以促使僱主提前終止合約的關注,已採取措施,加強管制外傭的入境簽證申請,以遏止可能出現的濫用情況。
不過,報告指出審計署抽取了30宗外傭懷疑跳工的個案(即外傭在提出新簽證申請前12個月內,曾有2次或以上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紀錄)進行審查時,留意到當局就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簽證申請,並無指引列明處理的主要程序。
審計署在該30宗個案中,更發現8宗個案的前僱主在其提前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或投訴信上,都對其外傭工作表現給予惡評;當中7宗個案中,入境處甚至沒有與前僱主聯絡;這8宗個案的簽證申請,都獲得入境處批准。
審計署建議入境處應該要聯絡勞工處僱用外傭的家庭入息和資產基準進行檢討,當中需要考慮有需要確保保證人具有足夠經濟能力,並顧及其他社會經濟因素;報告也建議當局向外籍家庭傭工組所有個案負責人員發出指引,列明各項主要跟進程序,確保有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紀錄的新簽證申請都按同一準則處理。
入境處同意審計署建議
報告也提醒當局特別職務隊及外籍家庭傭工組所有其他單位的個案負責人員,需盡更大努力聯絡所有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紀錄申請個案的前僱主,特別是給予曾對外傭申請人惡評的前僱主,並在清楚了解情況後才就新簽證申請作決定;另外,報告同時建議當局從速處理提前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及更新電腦紀錄,並應考慮收緊對外傭擔任駕駛職務申請的審批。
入境處表示同意審計署的建議,又稱當局會就勞工處對僱用外傭的家庭入息及資產基準進行檢討事宜,聯絡勞工處;當局亦會發出指引,列明處理有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紀錄的外傭簽證申請跟進行動;當局亦已經提醒個案負責人員,應就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個案中外傭前僱主給予的惡評採取跟進行動;當局也已經從速處理提前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並會嚴格審批讓外傭擔任駕駛職務的申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