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掟杯案,第二日繼續審理。梁振英繼續接受黃的盤問時,指當日拾了一塊玻璃碎片回禮賓府,交給保鏢,又認為該碎片已足夠證明有人襲擊他。
梁振英承認,忘記當日事發後返回禮賓府,是叫保鏢先報案還是先將玻璃碎片交予保鏢。梁指自己只叫保鏢報警,但沒有交代為何報警,因「大家清楚睇到係襲擊」,黃即指「啫係你地心領神會啦」。
梁表示,至今仍不知道「普通襲擊」的法律含意,但知道甚麼是襲擊。
黃質問梁吩咐保鏢報案時,有否提及過「黃毓民普通襲擊我」。梁沒有正面回答,只指自己口供紙上沒有提及過「黃毓民」三字。
黃問梁將碎片袋在西裝內有否感到危險,梁指「碎片飛過嚟嘅時候十分危險,當塊碎片係我西裝,隔住恤衫,就不危險」,梁認為沒有需要用紙巾包住碎片,亦沒有擔心會鎅傷或鎅破西裝。
梁認為,該碎片已足夠證明有人襲擊他,故只拾一塊。黃則認為梁選擇拾一塊,是為了「表演,嚟鬧啲立法會議員」。梁否認。
黃問梁當日答問大會完畢後,有否接受記者提問,或有沒有記者問他是否「黃毓民掟你」梁指當時記者一同問問題,令他無法聽到問題。黃指「你係無答,唔係聽唔到。你慣常係咁。」
另外,黃毓民早前指梁振英供稱,沒有問過為他錄取口供的警員姓名,警員亦沒有自我介紹,黃指出情況並不合理。他質疑根本從沒有警員進行筆錄,只是梁與警員交換意見,警員再撰寫一份口供讓梁簽署。梁不同意。
梁再次強調「依份口供紙嘅內容係真實」,指自己的口供沒有被人更改過。
黃頭暈准休庭睇醫生 示威者向特首掟溪錢被阻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掟杯案,早上繼續第二日審理。至中午黃毓民因身體不適,感到頭暈,要求下午休庭去見醫生。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下午3時再續。
梁振英離開法庭,有人士拾起撐梁人士帶來的溪錢掟向梁。警員即時上前制止。
黄毓民掟杯案 裁判官认为不需再押後
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涉嫌向行政长官梁振英掟杯案,第二日继续审理。裁判官休庭10分钟以就黄毓民的要求裁决後,认为案件不需再押後。
裁判官认为,有多少名警员陪同梁录取口供,并不影响梁在庭上作供。辩方亦能盘问梁,及控方已後补警员资料予辩方。而控方所指警员记事册上遮盖部分与本案无关,除非黄看完正本後有质疑,否则法庭认为控方已提供足够资料。因此案件不需再押後。
裁判官续指,在盘问当中辩方需要控方澄清,是不时发生。法庭并没有发现控方有任何事有作刻意隐瞒。若有,法庭会严肃处理。
另外,裁判官指立法会议员田北俊向法庭发出紧急信件,指自己下星期不在港,黄亦不需他再成为辩方证人,故希望法庭能批准他不用出庭作证。
惟黄指因证人传票列明审讯日期,不少证人未能出席。他同意田议员不用作证,是基於田将不在港。但黄愿意撤回传票,明白证人会担心需留在香港准备随时出庭,但指若审讯後段需要再传证人,将会重新作申请。裁判官担心黄再作申请,则需向立法会再申请special leave,需时甚久。
经考虑後,裁判官指法庭会通知田议员,因黄不介意不传召田议员,故取消该证人传票。但提醒黄若想重新申请证人传票,则需记谨「要有咁快得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