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运站砍人凶嫌郭彦君,二审被重判12年有期徒刑。
综合台湾中央社、联合新闻网12日报道,去年7月,28岁的郭彦君疑因长期失业、心情不佳,持水果刀在台北捷运中山站内随机砍人,致使4名民众受伤。
台北检方依杀人未遂、窃盗罪嫌起诉郭彦君,认定他为发泄情绪挥刀伤人,造成社会莫大恐慌,考虑他被捕後还说“如果没有人阻止,会继续杀到全部的人死光”,可见犯後无悔意,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士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郭彦君无杀人犯意,仅依伤害罪嫌判3年有期徒刑,窃水果刀的部分依窃盗罪判3个月,可易科罚金新台币9万元。
案件上诉至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於今年5月12日宣判,撤销原判决认定的4个伤害罪,改认定郭彦君犯下2个杀人未遂罪,分别处有期徒刑7年,还犯下2个伤害罪,分别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应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诉。
本月10日晚,前年在台北捷运列车内持刀随机砍杀造成4死22伤的罪犯郑捷,在台北被执行死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