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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禁錮羅君兒官指須嚴懲阻嚇 港落網內地綁匪判囚12年

2016-06-1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去年遭綁架禁錮在山洞4天,在港落網的內地綁匪鄭興旺(29歲)昨於高等法院被判監12年。法官薛偉成指,證據顯示被告由始至終,一直參與整個綁架行動。羅的創傷報告亦揭露羅遭綁架一刻至今的心路歷程,事發數個月後,她仍不時半夜睡夢中驚醒和發噩夢,她亦有感該次經歷影響她的一生。不過,事隔1年多,羅憑其樂觀及堅強的性格已逐步走出陰霾。

 
  官指綁架有預謀精心策劃
 
  薛官指出,以勤奮工作換取成功的市民,不應生活在害怕遭綁架的惶恐之中,被告行為侵犯了香港和平及穩定,法庭在判刑時必須嚴懲以收阻嚇作用。薛官斥責,綁架是極其可憎及惡毒的行為,匪徒利用事主及家人的恐懼,麻木不仁地敲勒贖金,而綁架過程中風險極高,受害人往往命懸一線。
 
  對於被告聲稱,他在案中的角色只是負責遞送食物和通訊器材給其他匪徒,薛官拒絕接納,指本案是一宗有預謀及精心計劃的綁架案,綁匪曾到羅的寓所外進行監視,更付錢蒐集羅家的情報。根據入境處資料顯示,被告曾於案發前數個月4度來港,及在案發期間,曾即日往返羅湖為其他綁匪購買手提電話,以讓綁匪與羅父通訊,加上被告的指紋亦出現在贖款的包裝上,故由始至終,被告的角色十分重要,其罪責與其他綁匪沒有分別。
 
  薛官多次強調,本案案情嚴重,至少有6名內地男子於清晨持刀闖入事主家中,威逼羅說出夾萬密碼打劫,再綁架及禁錮她在山洞,向她家人勒索5800萬元巨額贖金。另外,本案屬於一宗跨境罪案,被告及其他綁匪專門從內地來港綁架事主,並打算事成後立即逃返內地,以逃避香港警方到內地執法,是嚴重加刑因素。
 
  羅常半夜夢中驚醒發噩夢
 
  薛官判刑時指,羅的雙親於女兒被綁架的4天期間,每分每秒都生活在恐懼之中,害怕會失去女兒。另一方面羅父亦要與時間競賽,去籌取足夠資金營救女兒,惟即使最後繳交贖金,亦不能保證女兒平安,只能作最壞打算,兩人於事件中所承受的心理創傷非筆墨能形容。
 
  報告又指,事件對羅的心理創傷頗大,事後傳媒廣泛的報道亦對她影響甚深。事發後數個月,羅仍有入睡困難、半夜在睡夢中驚醒及發噩夢,至現時事隔1年,她某些晚上仍會失眠及擔心自己會再被傷害,家人亦深受事件影響,需搬離原本居所。不過,報告指,因羅懷樂觀態度,決心繼續向前,加上家人朋友的支持,其生活已回復正常,去年亦展開自己的事業。
 
  警方:制裁綁匪彰顯公義
 
  負責本案調查工作的東九龍重案組總督察鍾志明昨在庭外表示,10名綁匪落網並受法庭制裁,為事件「畫上完美句號」,具阻嚇性的判刑彰顯公義,又盛讚羅君兒堅毅勇敢,「是一名勇敢的女士」,她及其家人完全信任警方,令案件得以破案及順利檢控。鍾又稱,香港警方一直與內地公安緊密合作,短時間內將疑犯拘捕,案中「跑腿」昨判囚12年,判刑具阻嚇性,不但彰顯公義,更是警告市民勿以身試法的有力信息。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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