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台灣復興航空GE235班機去年2月在南港地區發生空難,造成43人死亡、15人受傷,事后罹難者家屬提告,士檢昨日偵結,對復航董事長林明升等11人不起訴處分。復航表示尊重司法,持續厲行精進飛安。
逾7成罹難家屬和解
復興航空GE235班機去年2月4日在松山機場起飛,不到3分鐘便在南港地區墜入基隆河,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其后,復興航空對罹難者家屬提出給罹難者每人新台幣1490萬元的賠償。
同年6月30日,台飛安會公布了復興航空基隆河空難調查最終報告,報告顯示,事故原因主要是機師未遵守飛航程式,加上溝通不良,造成連串失誤。
根據復興航空統計,至今年6月底,已與罹難機組員全數和解,與7成多罹難者家屬達成和解,傷者與地面受傷者有5成和解;尚未和解部分,仍在溝通協調中。
訴高管證據不足
由於罹難者家屬事后控告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升、前后任董事、經理等11人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士林地檢署昨日偵結,由發言人陳錫柱召開記者會,因罪證不足將11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另外,檢方透露,機師廖建宗、劉自忠等2人因已死亡,也獲不起訴處分。
復興擬嚴管淘汰機師隊伍
針對給予這11人不起訴處分,復興航空稱,尊重司法調查結果,持續精進飛安,絕無懈怠。
值得注意的是,復興航空還表示,目前已經嚴格遵循飛航相關法規,厲行機師甄選、訓練、考核、任用、淘汰制度,機師獲任用以后,不只要做年度適職復訓與考核,還要針對飛安相關議題確實宣導,著包括組員面談、飛安事件與風險資訊交流,提升機組員狀况察覺等。
復興航空強調,在機組員管理上,已強化組員績效考核與獎懲,對於違反SOP標準作業程式的機師,一律通過技術審議會、紀律審議會雙重嚴格檢討,違紀嚴重者就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