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網臺主持鄭永健涉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賄選,賄賂並誘使4名人士參選或令其他人士參選,被控共8項選舉舞弊及串謀舞弊罪。涉收受鄭達20萬元賄款的2名男子亦被控串謀舞弊罪,3名被告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開審,惟控辯雙方申請押後,案件今將開審。控方指,鄭曾以Facebook信息接觸控方證人,鄭因而遭法庭嚴厲警告。
控方庭上指,鄭永健(31歲)早前使用Facebook的信息功能,發了一個表示讚好的「拇指」圖案給其中一名控方證人。鄭的律師指明白事件性質嚴重,但解釋稱當時律師正與鄭開會審視資料,鄭只是不小心按錯,已即時向控方匯報。法官指辯方說法難以令人信服,並向鄭作嚴厲警告,絕不能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