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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天氣裏叫個外賣,我到底有沒有罪?

2016-07-22
来源:新浪创事记

 

  文/科學家種太陽

  封圖來自網絡,沒有收廣告費。當然了,某公司如果想給我打錢的話,還是上次的農行賬號。

  對了,如果看不到封圖是什么,關注我就看到了。

  這是一篇 日常交流,靈感來自北京的一場大雨和“奇葩說”辯題。

  全文約 3000 字,閱讀約需 8 分鍾。

  引子

  寫這篇東西的時候,是2016.7.21,距離2012年導致近百人死亡的的“7.21北京特大暴雨”,整整過去了四年。

  昨天,也就是2016.7.20,北京又下了一場大暴雨,所幸沒有導致什么重大事故。我和老婆雖然已經遠在海邊,但也在朋友圈全方位領略了帝都的“內海”。

  然後我看到這么一組圖:

  ( 以下圖片來自 公眾號 一顆豆子 yikedouzi55 )

  ( 以上圖片來自 公眾號 一顆豆子 yikedouzi55 )

  然後我們就開始討論“奇葩說”某期的辯題:

  “極端天氣叫外賣,我有沒有罪?”

  遂成文。

  市場經濟?

  首先,肯定沒有“違法犯罪”。

  所以這裏的“罪”,其實更像是“道德”領域裏的“負罪感”或者“原罪”:

  到底應不應該在明知極端天氣送外賣困難的情況下,繼續點外賣?

  很多支持“應該繼續叫外賣”的人,都會持有一種類似於“市場經濟”的觀點,認為經濟學中那只“看不見的手”會解決一切。

  “你想點就點,這是你的自由。如果外賣小哥不想送,他不要接單就好了呀,那是他的自由。”

  真的是這樣么?

  人生不是一次選擇,而是無時不刻都在選擇,無數連續不斷的選擇,彙成了我們生活的長河。我們真的相信,外賣小哥在你發出訂單的那個時間點,即便面對極端天氣,仍然能擁有充分的自主選擇權么?

  昨天也是在朋友圈,看到很多人在轉這張圖,很有趣,也很無奈:


  圖片來自朋友圈,說得多好啊,侵也不刪

  將心比心。為什么在極端天氣裏,你明明不想去上班,可是你還是去了?這個時候你為什么不在所謂的市場經濟裏,自主地選擇不去上班呢?

  因為你覺得不值得、沒必要、可以忍,你覺得因為天氣不好就不去上班,對自己長期的職業發展沒什么幫助。

  說白了,就是因為你窮,所以你沒法任性。

  市場經濟那只“看不見的手”是怎么調整市場供需的,你未必看得見。但當這只“看不見的手”用物質需求“捏”住你的時候,你能感覺到。

  讓坐在幹淨的辦公室裏、溫暖的家裏、生活相對體面的你,大雨天出門為了幾塊錢外賣費去給人送飯,你肯定不願意,因為你沒那么窮。

  可很多快遞小哥之所以接單,或許真的不是因為他們願意這么做,而是因為他們比你窮,比你更沒得選擇。

  所以這能說明極端天氣叫外賣“有罪”么?

  當然不能!

  這只是說明,你沒法用所謂的“市場經濟”自動調節供需來作為“極端天氣叫外賣”這件事的充分理由,它不成立。

  重賞之下?

  很多支持者會提到另外一點:

  極端天氣送外賣,小哥會有額外收入。

  就像叫車的人太多了,叫車軟件會自動給車費加倍一樣,送外賣也是如此。外賣小哥接到了你在極端天氣發的訂單,能比平時賺到更多的錢。

  可是這錢哪兒來的?其實是你出的。

  極端天氣的外賣費補貼,一般是外賣平台以公司名義補貼外賣員。目的很簡單,就是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讓消費者長期來看更多地選擇自己家平台,而不要去競爭對手那邊。這樣公司未來就能從消費者身上賺到更多錢,來彌補現在的補貼投入。現在的投入,一定是基於對未來回報的預期。

  說白了,外賣平台公司,是在用你未來要花的錢,來補貼你現在消費的單。

  另外一種說法會更溫情一些:

  極端天氣,我會多給小哥一些小費。

  這個邏輯就更簡單,是用你現在給的小費,來補貼你現在消費的單。

  所以本質上,我們都是在期望“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既然天氣差路不好走,我多出點錢補償小哥的辛苦,總行了吧?

  可是補多少合適呢?這就又繞回了第一點:市場經濟。

  你覺得一單外賣總共20塊,我給5塊小費已經非常多了吧,可是小哥心裏未必認同。前面說了,小哥在接單時,未必是自願的,可能只是生活所迫、工作要求。這時你給一些補償,自然聊勝於無。可是小哥在接單時,基本上沒什么定價權,即便你不給小費、沒有補貼,他該送也得送來。

  我們必須要坦誠地面對自己的內心,並且承認:我們強調有補貼,或者我們給小費,主要是為了讓自己心裏,能好受一些,罷了。

  可是這能說明極端天氣叫外賣“有罪”么?

  當然不能!

  這只是說明,你不能因為“多給錢了”就認為“極端天氣叫外賣”完成成立,因為可能“錢不夠多”。

  自由意志

  那極端天氣叫外賣,到底多給多少小費,就算給夠了呢?取決於自由意志。

  不就是下雨天送個外賣么,有這么誇張么?不裝逼會死啊?

  確實啊,2012.7.21的時候,肯定也有很多人在想,不就是下個暴雨么,怎么能在北京東二環大街上活活淹死人呢?

  我們討論的不是“下個雨”,而是“極端天氣”。或許“下個雨”和“極端天氣”對於待在室內的人而言,區別只是外面動靜小一些或大一些,但對騎著電動車還要冒雨趕時間的外賣小哥來說,就未必了。

  情緒是有“溫差”的,當人不在那個場景裏時,沒有情緒喚醒,就很難體會場景中他人的感受。

  前面已經說了:

  外賣小哥在面對你的訂單時,很可能沒什么選擇權。

  在涉及到小費或補貼時,他也沒什么定價權。

  面對極端天氣,他像大多數人一樣,或許也沒有安全意識。

  然後他就接單出發了。

  自由意志不只是“自由選擇”,還有“承擔後果”。

  萬一,如果萬一,在你以為不過是“下個雨”而已的“極端天氣”裏,偏偏就是給你送餐的那個小哥,遭遇了什么事故呢?就為了你這一單的幾塊錢?就為了你可能會給的那一點點小費?

  你左等右等,覺得自己失去了一頓飯。

  你打電話去催,對方告訴你他們失去了一名員工。

  然後你才知道,這世界上有個人,因為你而失去了整個世界。

  你可能會本能地反駁,“你這是聖母的道德綁架,平時送外賣也有可能出事啊,怎么能怪我,那人幹脆不要活了”。

  我只想說,我們討論的是“極端天氣”裏的“萬一發生”的“小概率事件”,以及如果發生之後,你可能要面對的“巨大後果”。

  心理學研究發現,人們同樣是面對“小概率事件”,如果是“自己的收益”就傾向於高估,如果是“他人的損失”就傾向於低估。

  所以我們會花錢買彩票,覺得自己能中大獎。

  所以我們會極端天氣叫外賣,覺得下個雨而已,送外賣的不至於出什么事。

  生活中當然充滿了各種選擇,每種選擇的可能性裏都蘊含了責任和危險。但既然你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你就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可能的後果。

  於是這能說明極端天氣叫外賣“有罪”么?

  當然不能!

  這只是說明,你在極端天氣裏點不點外賣都無所謂,只要你能承受各自可能的後果,就夠了。

  自私的基因

  “極端天氣叫外賣,我有沒有罪?”

  很多人都會糾結在“罪”上,卻忽略了“我”。

  既然已經說了,肯定不“違法犯罪”,而是在道德領域討論,那就應該明白“我”在這裏的重要性。

  道德,從來都只應該用於自律,而不應該用來綁架別人。

  道德,有非常強的示范效應。即便是再內斂的人、持有再寬容的道德觀,在人類社會裏,它仍然都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強制性”。正因如此,我們更應該對持有不同但合法的道德觀的其他個體,保持寬容。

  我是一個極度自私的人,在叫外賣這件事上,想法如下:

  低級的自私:我不想出門想吃飯,我給了錢叫了外賣就得給我送來,別想拿道德綁架我。

  中級的自私:極端天氣挺辛苦的,那又怎么樣,我可以多給點錢買個心安,別想拿道德綁架我。

  高級的自私:給錢也得有命花,極端天氣萬一外賣小哥給我送飯死在路上,道德十字架我不想背,別想拿道德綁架我。

  所以對我而言,我是絕對不會在極端天氣叫外賣的。作為一個“迫害妄想”傾向的人,我家裏常年屯積著泡面,以備不時之需。

  但“自律”的吊詭之處在於,“既然是自律,你默默自律就好了,幹嘛要說出來?你說出來就是想綁架別人!”說得太好了。

  而且“道德”最大的問題也在於此,“你永遠不能確定自己真的是對的”,因為價值判斷沒有絕對的正誤。

  還記得什么是真正的“言論自由”么?正確結論來自多元化的聲音,而不是權威的選擇。總是有人站在你的對立面上,你所屬的人類群體,才是安全的。

  所以扯了這么多,結論是:

  極端天氣叫外賣?當然沒有罪。

  你想叫就叫吧,反正我不會叫。

  正因為我不叫,我更支持你叫。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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