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本年初李國章首度主持港大校務委員會,有數百名學生圍堵沙宣道的會議大樓抗議。事隔半年,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控刑恐、刑毀等四罪,指控他當日威脅李國章使他受驚,又涉高呼「唔好畀李國章走!隊濽距!」擾亂公眾秩序、損壞大樓正門及企圖強行進入。馮否認4項控罪,保釋至9月底預審。屆時李國章會出庭作供。
馮圍堵港大校委涉恐嚇刑毀
22歲的馮敬恩被控「刑事恐嚇」、「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3罪,加上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案件昨首度提堂,本周三被捕后獲准保釋的馮輕松步入法院,庭上否認全部控罪。
高呼唔好畀李國章走隊濽距
控罪透露,馮涉本年1月26日,在薄扶林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大樓地下正門外,威脅李國章會使其人身受損害,意圖令他受驚;又被指高呼「唔好畀距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濽距,隊濽距!」,擾亂公眾秩序,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馮另外被控同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損壞屬於港大的賽馬會跨學科大樓正門玻璃門框,并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大樓。
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據悉李國章為第一證人,其餘證人皆是保安員。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在庭上質疑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起訴馮是否恰當,因該罪主要涵蓋「有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的情况,認為根據控方準備的簡要案情,案發時社會安寧已被全面破壞,按《公安條例》第17B(2)條檢控未必適切。控方則回應指,會進一步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馮暫准繼續以1萬元保釋,但候審期間不得接觸及騷擾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