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左)与周永康。
【香港商报网讯】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及学联前常委罗冠聪,因前年9月26日冲入公民广场,早前黄及周各被裁定一项非法集结罪成,罗则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黄及罗被判社会服务令,周则被判缓刑。律政司表示,在详细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据後,亦决定就三名被告的刑期向裁判官提出覆核申请。由於相关司法程序仍在进行,律政司不适宜作进一步评论。
黄提定罪上诉申请
此外,黄之锋昨於东区法院就上述案件定罪提出上诉申请,他指公民广场相信是公共空间,是让人自由进入,今次上诉是体现香港法治精神,相信案件可以在更高层次的法院有更大的法律探讨空间。黄又透露同案的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亦将会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