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日前发布国际通辑令,追缉外逃官员郑春青。
据越通社,越共中央委员会秘书处公布结果,在2007到2013年郑春青在越南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领导期间,因不负责任和管理失察,以及故意违反商业管理法律规定,导致公司损失近3.3亿越南盾(约合1.48亿美元)。郑春青的违法情节严重,引发了公众担忧,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16日,越南警方对越南石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4名前任官员发起公诉。同日确定郑青春外逃,并於当晚发布通缉令。
越南公安部日前发布国际通辑令,追缉外逃官员郑春青。
据越通社,越共中央委员会秘书处公布结果,在2007到2013年郑春青在越南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领导期间,因不负责任和管理失察,以及故意违反商业管理法律规定,导致公司损失近3.3亿越南盾(约合1.48亿美元)。郑春青的违法情节严重,引发了公众担忧,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16日,越南警方对越南石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4名前任官员发起公诉。同日确定郑青春外逃,并於当晚发布通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