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沙田新城市广场外发生港人与内地旅客的冲突,内地妇黄玉凤(27岁)猛力冲向港人母女,致五旬港人林月芬被撞倒、後脑落地,至今仍因脑部受创及腰痛需靠拐杖行走,林的女儿亦被打。内地妇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2罪罪成,法官考虑到内地妇怀4个月身孕坐牢,加上滞留香港出庭期间受到外界不必要的骚扰,酌情减刑,终判处即囚5个月零1星期。内地妇即时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但遭法庭拒绝。
黄玉凤
裁判官裁决时指,内地妇辩称当时冲向港人母女,只因对方偷拍辱骂她,她想上前抢走手机及反拍她,但官认为解释牵强不合理,因录影显示被告以高速冲撞母女,期间全无减速亦无停下,认为她只是由於曾与母女口角,因愤怒而失控冲击二人想报复。内地妇必能预见造成的伤势非轻,仍冒险撞人打人故罪成。
裁判官判刑时强调,本案除了其中被告一方是内地人,实质只涉及两个家庭的纠纷,不应该被提升为「中港矛盾」或「两地人的争端」,法庭只会用平常心判刑、无偏无私。官认为内地妇进出法院被谩骂,网上又有偏激评论,对被告构成巨大压力,又提醒公众人士的骚扰行为或构成刑恐或妨碍司法公正。
官指被撞跌致头部受伤的港人林月芬经几个月治疗後,仍因腰痛需以拐杖代步,至今情绪不稳、大哭大叫,皆是被内地妇撞跌的心理後遗症。
辩方向法官呈上求情信,并指被告怀有4个月身孕,案发时只是想保护家人,免於被拍照上载到网上,希望法官轻判。
辩方求情时又指,被告在事发至今留在香港约4个月的时间,无法回内地照顾16个月大的女儿和年迈患病的父亲,对父亲和女儿感到对不起。辩方呈上被告自己、家人、工作夥伴和福利院的求情信,解释家中情况,希望法庭考虑家庭情况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