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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释法效力等同基本法 港行政立法司法须遵循

2016-11-06
来源:香港商報

张德江委员长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  

  【香港商报网讯】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关於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草案。与会人员普遍认为释法十分及时、非常必要,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释法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其阐明的就职宣誓规定的立法含义和法律原则,有利於澄清香港社会的模糊认识,是维护基本法权威、保持香港大局稳定的需要,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一体遵循。《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人大释法是权力也是宪制责任,其合法性、必要性和权威性不容置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作了关於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草案的说明,介绍了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立法含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则。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中新社  

人大分组审议释法建议通过

       当天下午,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释法草案。据新华社报道,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十分及时、非常必要。近年来,香港社会出现了一股「港独」思潮,一些人打出「港独」旗号,成立「港独」组织,甚至进行非法暴力活动。在不久前进行的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仪式上,少数候任议员故意违反宣誓要求,公开宣扬「港独」,侮辱国家和民族,被裁定宣誓无效后,仍然强闯立法会,致使立法会无法正常开会。这些言行公然挑战基本法,阻碍了香港特区政权机构的正常运作,破坏了香港的法治,冲击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对国家主权、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这类状况持续下去,必然损害香港特区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发展利益,中央不能坐视不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法律解释,是依法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职权,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法律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解释草案阐明的就职宣誓规定的立法含义和法律原则,有利於澄清香港社会的模糊认识,是维护基本法权威、保持香港大局稳定的需要,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一体遵循。

  与会人员还对解释草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

官媒:人大释法是权力也是责任

      《人民日报》5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引述基本法相关条款指出,人大释法既是行使权力,也是履行责任,具有充分的法理和法律依据。此次主动释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维护国家主权权力和「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文章说,此次释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香港立法会正常运转、政府依法施政和特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其合法性、必要性和权威性不容置疑。

  文章称,当前,香港社会对宣誓规定的理解存在争议,立法会的正常运作因「宣誓事件」受到极大干扰。问题的核心是,凡分裂国家、推行「港独」的人,直接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没有资格参选和担任基本法规定的公职。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一锤定音,亮明法律的红线,对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维护香港的法治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文章指出,根据香港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所作法律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法律包括普通法都不得与基本法相底触。对基本法及其解释,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一体遵循。香港司法机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所明确的法律依据,正确处理有关案件,符合法治原则,是保证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措施,并且,此次释法也为今后处理同类事件明确了规范、立下了规矩。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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