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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耀宗:释法减日後争议

2016-11-0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劉螢諭報道:對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原《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譚耀宗(上圖)昨日出席港臺節目《城市論壇》時指出,釋法是合時且有需要,并直斥梁頌恒及游蕙禎在宣誓時的言行是在挑戰「一國兩制」,不及時處理等同包庇「港獨」。他強調,釋法有助減少日後的爭議,并建議立法會議員以後就任時,應由行政長官監誓。

  建議改由行政長官監誓

  對於釋法將列明議員不遵守誓詞要求之後果,譚耀宗不認為是「僭建」法律,當中有這個政治需要。他指出,人大常委會有權利主動或因應終審法院、特區政府要求釋法。《基本法》條文只展示大原則方向,但實踐過程中遇上問題便需進一步澄清,所以就相關條文作清晰界定和解釋可減少今後爭議。中央和全球華人都關注港獨分子在議會內宣揚「港獨」,人大常委會了解到「港獨」問題蔓延中,其牽涉國家主權與安全、「一國兩制」等問題,故在中央層面上會重視事件并要及時處理,不可助長風氣。

  譚耀宗批評,近兩屆都有議員以各式各樣方法宣誓,形容事情愈來愈嚴重。他擔心立法會秘書長在處理宣誓時會自覺無權,希望釋法後改變做法,建議立法會議員應由行政長官監誓,不論是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或是秘書長出任監誓人都應列明其職責,或者更改選舉次序,即先選主席後選議員。

  出席同一節目的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宋小莊表示,香港現時未能解決這問題,認為釋法并非中央作判決,而是為條例作解釋,讓法官有法可依,亦指憲法通常是正面闡述,不依法的後果很多時有需要時才講。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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