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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核梁游案三方提補充陳詞

2016-11-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行政長官梁振英與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及訴訟,要求頒令梁頌恆及游蕙禎已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及兩人議席懸空,另要求法庭裁定立會主席梁君彥無權為二人監誓。由於在法官未頒下判詞前,人大已主動釋法,法官要求與訟雙方昨針對釋法對案件的影響提交補充陳詞。

  據了解,特首及律政司一方的補充陳詞指出,人大釋法不影響針對梁、游的訴訟,釋法亦不影響梁、游二人當日宣誓時的態度和拒絕依法宣誓的後果,釋法亦對二人無影響。此外,釋法亦不會影響針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司法覆核,即主席是否有權決定拒絕或接納立法會宣誓。

  促按照釋法內容裁決

  另外,特首及律政司要求法庭以釋法前的情況作裁決,包括取消二人的議員資格以及二人無權再宣誓,並即時生效;同時要求法庭裁定,梁君彥錯誤地容許二人再次宣誓。特首及律政司一方又指出,法庭必須按照釋法內容作出裁決,而釋法內容亦包括了特首及律政司一方的陳詞說法。

  據了解,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一方的補充陳詞指出,人大有權就《基本法》進行解釋,而早前人大就《基本法》104條進行的解釋,由於梁、游二人未重新宣誓,司法覆核已流於學術性討論,沒有實質影響;梁君彥一方又重申,釋法亦不會影響申請人無必要將梁君彥捲入司法覆核的說法。

  另外,游蕙禎與梁頌恆的代表律師提交的補充文件竟指,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進行釋法做法「違憲」,並無法律約束力。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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