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上訴今於高院續審,上訴方及政府資深大狀皆完成陳詞,首席法官張舉能稱會押後頒布書面裁決,暫定於下周二或下周三。張官指若有任何一方希望上訴至終院,他會安排在頒布裁決翌日,開庭聽取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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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由代表政府的資深大狀余若海陳詞。就釋法的立場,政府一方認為香港法院沒有司法權逾越釋法的內容,必須承認它有約束力,因《基本法》有至高無上的法律地位,故本案中,裁定梁游喪失議席並非上訴方所言的立法會內部事務,而是觸及《基本法》第104條的憲制問題。上訴方稱釋法實為「修法」,但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已質疑該說法傲慢、沒有根據,而上訴方亦難以自圓其說。
余若海 资料图
為反駁上訴方指監誓者有最終裁決權,余若海舉例,香港法官宣誓就職需由特首監誓,按上訴方說法,則特首會成為唯一一個能決定司法人員能否有效宣誓的人,而法庭甚至無權干預,上訴方實質混淆了監誓者擁有的「行政管理職能」為「司法職能」。余更指連立法會都把裁定議員資格的爭議交由法庭處理,上訴方所謂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會內務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