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於上屆立法會任期內,涉嫌接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梁國雄 資料圖片
梁早前已否認控罪,案件今於區院進行閉門預審,並押後至明年1月19日,進行另一次預審,梁獲准保釋。另外預計明年5月底至6月開審。梁國雄今無到庭,由律師代表。
控罪指,被告梁國雄(60歲)身為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今年6月23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元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