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煒強報道: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昨日發表2015/16年度工作報告,期內監警會共接獲投訴警察課1572宗新增個案,通過的投訴個案有1784宗,兩項數字都較去年下降。當中在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中,共通過168宗投訴警察須匯報個案,涉及274項指控,當中有5項獲證明屬實。
無證據指包庇朱經緯
兩年前發生持續逾兩個月的違法佔領事件,幾乎癱瘓香港經濟、民生活動,事件中有警察被投訴事件。監警會指,期間警方曾出動胡椒噴霧、警棍及催淚氣體,試圖驅散示威人群。監警會至今通過168宗由佔領行動衍生須匯報個案,涉及274項指控。
在相關指控中,出現最多的依次是「不禮貌/粗魯無禮/粗言穢語」67項、「毆打」63項、「疏忽職守」62項、「行為不當」46項等。當中有5項獲證明屬實,包括警司朱經緯毆打市民。涉及的172宗有關警員的投訴中,最多是來自清場行動、拘捕示威者及人群控制管理。
大部分為「無法追查」
對於朱經緯個案,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表示,無證據顯示警方包庇朱經緯。監警會最終以「毆打」取代「濫用職權」投訴朱經緯,原因是經過委員會多次回看事發片段後,認為朱經緯使用不必要的武力,裁定「毆打」屬實。朱經緯是否涉及刑事罪行,郭指需交由警方諮詢律政司意見。
至於監警會2015/16年的工作報告顯示,去年4月至今年3月,監警會共接獲投訴警察課1572宗新個案的調查報告,按年減少約27%,連續第二年下跌。期內,監警會通過的投訴個案有1784宗,按年下降約20%,通過的投訴個案共涉及3360項指控,按年下跌約18%。最多的指控是「疏忽職守」,有1528宗;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1107宗,及「毆打」346宗。
至於出現違規而採取的行動方面,期內共有158宗被處分案件,紀律處分、警告及訓諭分別為15、35及108宗。
值得留意,在調查結果中,大部分被定性為「無法追查」,案件數目由14/15年的1009宗,增加至15/16年的1213宗;而獲證明屬實的為81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有60宗;無法完全證明屬實22宗。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說,「無法追查」的個案無疾而終,大部分是因為投訴人作出投訴時未有留下有效的聯絡方法,或者不回覆投訴警察課的任何聯絡,包括電話、電郵、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