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一家四口涉嫌欺诈房屋署而被廉政公署拘捕。其中任职邮差的兄长早前已承认一项欺诈罪,裁判官连锦鸿更斥被告骗取房屋福利,剥削了真正需要此福利的人。被告昨日於观塘法院被判惩180小时社会服务令。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愿意把涉案公屋单位交还予房屋署,而且被告已还柙约3星期,故希望法庭考虑不判以监禁式刑罚。
向房署讹称与外婆同住
辩方律师指,房屋署已得悉被告林伟聪(32岁)有意把涉案公屋交还,并呈上有关文件表示被告需於明年2月8日前把单位归还。案情指,两兄妹涉嫌於2008年7月2日至2015年2月26日期间,向房屋署虚假地表示他们与其外婆同住,经由「家有长者优先配屋计划」而获优先编配的秀茂坪南恏一个公屋单位,并在上址照顾外婆。而兄长(即被告)又曾在2014年6月12日於房署职员到该单位进行家访时,向职员隐瞒其外婆在该段期间,事实上在明爱冯黄凤亭安老院居住,其胞妹林佩贤(29岁)则於较早前获撤销控罪。
母涉未补地价出租公屋
被告的父母亦涉及一宗未补地价出租公屋案,其父亲林敏华(60岁)於早前获撤销控罪,而其母许惠想(53岁)则於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原定本月5日判刑,惟辩方称希望有更多时间筹集180万元作公屋的补地价,预计需要2星期时间准备缴付,故法庭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3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许惠想於2004年透过「租者置其屋计划」以约15万元购入粉岭祥华恏的一个公屋单位。许惠想与丈夫於2010年至2015年期间,未向房屋署缴付补地价而非法出租该公屋单位,5年间赚取约26万元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