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1月6日报道 日媒称,中国商务部1月4日在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佳能收购东芝医疗系统公司相关事宜对佳能处以30万元罚款。处罚内容与依据中国《反垄断法》的收购提前申报手续有关,收购本身得到承认。佳能公关部表示,公司内部正在讨论是否提出异议。
据《日本经济新闻》网站1月4日报道,关于此次收购,佳能在通过中国和日美欧等各国的《反垄断法》方面的审查后,于2016年12月19日宣布完成了对东芝医疗的收购。
中国商务部此次发布的“处罚决定书”的签发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理由是,佳能在向商务部申报收购计划之前,就向东芝支付收购价款,并将表决权转移至第三方公司。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2016年6月也就佳能的手法指出,“脱离了制度的宗旨”,提醒佳能注意。
佳能方面认为没有限制第三方公司手法的明文规定。佳能会长兼首席执行官(CEO)御手洗冨士夫在2016年12月宣布完成收购的记者会上也表示,“没想到是灰色地带”。另一方面,直到最后一直与佳能争夺东芝医疗收购的富士胶片控股也曾做出强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