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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期限內未答復 韓春雨基因編輯專利被視為撤回

2017-01-12
来源:澎湃新聞網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查詢網站

 

  原標題: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韓春雨基因編輯專利“被視為撤回”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消息,以河北科技大學副教授韓春雨、浙江大學基礎醫學院研究員沈嘯為發明人的專利——以Argonaute核酸酶為核心的基因編輯技術,因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國家知識產權的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該專利的申請被視為撤回。2017年1月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該專利申請的“視為撤回通知書”。

  該專利的核心內容是韓春雨課題組于2016年5月2日發表在《自然-生物技術》期刊的NgAgo基因編輯技術。因迄今為止國內外尚未有一家實驗室宣布能重復NgAgo實驗,技術的可重復性備受爭議。2016年11月,《自然-生物技術》發表聲明表示將在2017年1月底完成調查并公布結果。

  澎湃新聞聯系上該專利的第一代理人——杭州求是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鄭海峰,鄭海峰表示是韓春雨和沈嘯告訴他讓專利自動撤回:“這是申請人的決策,他們是知道撤回這件事情的,他們愿意讓這個專利自動期限到了撤回。他們沒有選擇去答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和“視為撤回通知書”的提示,韓春雨和沈嘯可在兩個月內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期限而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元。如果在規定的兩個月內不進行上述操作,該專利申請將失效。

  被問及是否會在兩個月內進行恢復權利程序時,鄭海峰表示“不太清楚”,但他表示:“沈老師和韓老師既然愿意讓這個專利撤回,那他們肯定有一些別的策略在里面的”。

  一位專利代理人告訴澎湃新聞,“采用這種方式可以作為盡量拉長審查進程的一種策略,但申請人究竟何意目前尚無法確定,兩個月之后或許可以看得更清楚”。

  一直關注該事件的方舟子在推特上就這一最新進展發表評論稱:“韓春雨、沈嘯的專利申請被撤銷了,原因是不答復專利局提的問題。他們是不是覺得對專利局也無需自證清白?還是覺得已經被揭露是假的了,有專利也沒用了?”

  隨著NgAgo實驗可重復性爭議不斷升級,NgAgo技術的專利問題因涉及商業利益也被廣泛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仍處于可重復性爭議旋渦的NgAgo要想獲得專利授權恐怕還要接受“實用性”的考驗。

  資料顯示,2015年12月21日,在距離向《自然-生物技術》投稿已經過去整整半年后,關于這篇論文的專利才開始申請。2016年5月11日,該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2016年6月6日,就這項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文“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

  鄭海峰解釋,在第一次審查意見中,審查員會把就該項專利申請相關的問題、疑問或認為需要溝通的內容,通過審查意見通知書,告知申請人,涉及的問題各種各樣。但鄭海峰沒有透露韓春雨和沈嘯收到的第一次審查意見書具體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澎湃新聞關注到,該專利的申請人/專利權人已經從浙江大學更改為浙江大學和河北科技大學。此前,作為通訊作者的韓春雨所在的河北科技大學未在申請人/專利權人之列,僅第二作者沈嘯所在機構浙江大學作為唯一申請人/專利權人,這引發不少猜測。

  2016年9月,當澎湃新聞詢問沈嘯,為何只有浙江大學一所學校作為申請人時,沈嘯說“就是忘記了”,“專利人是要寫兩個,但是不知道申請單位也要寫兩個”,“這個是當時疏忽的。(專利寫得)非常急非常急,因為時間不夠,要馬上把它辦好”。

  在公開的這份專利文件中,澎湃新聞還發現,權利要求書中所列的9種核酸酶中,有兩個核酸酶的基因序列號重復,實則只有8種核酸酶被列入,可見專利申請的忙亂。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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