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環保局網站日前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因排放廢水中氨氮超過規定排放限值,被處以19萬元罰款。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市環保局于2016年11月8日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污水水樣采集檢測結果顯示,紅牛公司排放的廢水中氨氮64mg/L,超過了《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307-2013)中規定的排入公共污水處理系統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氮45mg/L),違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處十九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