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或將成為“重頭戲”
本報記者 張奇 北京報道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一般每五年召開一次,至今已召開四次,分別是在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如按五年召開一次計算,2017年或將召開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
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金融業混業發展加速,但監管依然是分業監管。同時,跨市場的風險增加,也需要加強協同監管。不過,目前并無確切的關于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消息,本專題旨在回顧歷次金融工作會議的議題及改革情況,并對或將召開的第五次會議議題進行前瞻。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的多位人士均認為,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或將成為第五次會議的“重頭戲”。
如按五年召開一次計算,2017年或將會召開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此前四次會議的召開時間分別是1997年、2002年、2007年和2012年。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主要明確了分業監管體制、剝離銀行不良等,第二次是推動銀行上市等內容,第三次則是深化銀行改革,完善金融分業監管體制機制。
最近一次會議召開于2012年,時任國務院總理部署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加強金融基礎建設等8項任務。
目前來看,前述任務都得到推進并取得了積極進展。不過第四次會議以來,伴隨著金融混業加速發展,分業監管體制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2015年股市波動等。
在此背景下,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的多位人士均認為,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或將成為第五次會議的“重頭戲”。
“五年一次,一定會涉及各主要方面,我覺得主要是金融監管,尤其是風險暴露后,探討的必要性會增強。”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趙慶明稱。
不過,目前并無確切的關于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消息,但市場對金融工作會議的關注逐漸升溫。
四次會議議題變化
最早的一次全國金融會議于1997年11月召開。時逢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國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高企,中國國有銀行體系被市場廣泛認為已陷入技術性破產。
數據顯示,截至 1996年6月底,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為8400億元,占比達24.75%。第一次會議討論的主要議題是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商業化步伐。
會后,國務院陸續出臺諸多改革措施:中央財政定向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補充四大國有銀行資本金;成立四大AMC,專責處理其剝離的不良資產等。同時,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也隨之展開,相繼成立了證監會、保監會。
五年后的2002 年,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當時會議重點議題是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組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條件成熟可上市。此后,從2005年6月到2007年9月,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先后上市。
2007年的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則提出,繼續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有序推進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推進國開行商業化運作。2009年,農行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整體改制為現代化股份制商業銀行,并在2010年完成“A+H”兩地同步上市,至此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均改制上市。
最近一次會議召開于2012年,會議部署了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防范化解地方債風險等8項重點工作。
在2009 “四萬億”刺激政策實施后,政府融資平臺大量成立,地方債務風險逐漸積累。不過業內人士認為,在2012年提出防范化解地方債風險至今,相應風險已經得到較好控制。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陳道富稱,地方債風險化解采取了兩方面措施,一是加強對地方政府負債的管理,按新《預算法》及43號文規定,融資平臺應剝離融資功能,不再新增政府債務;二是摸清存量債務,通過債務置換將銀行、信托貸款置換為低利率的地方債,大大減輕地方政府債務壓力。
“但部分地方政府財政支出面臨壓力,目前地方政府和社會合作模式快速發展,是一個有益的探索,但政府債務和商業化融資間的界限有所模糊,可能還需要進一步關注。”陳道富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或將成為“重頭戲”
2012年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金融業混業發展加速,但監管體制仍主要是分業監管。
“這些年金融交叉、融合已經越來越明顯,機構、業務、交易結構、資金都在融合,雖然實行分業監管,但是通過各種通道業務、平臺合作等不斷繞開監管。”陳道富表示。
國研中心研究員魏加寧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直言:“我們目前的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最大結構性風險,就是一邊力推混業經營,一邊堅持分業監管不變。”
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由此提上議程。繼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抓緊研究提出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后,2016年再次提出“要深入研究并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在此背景下,市場預期如若今年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將是重要議題。“現在關注點都在金融監管上,金融監管肯定會涉及,包括宏觀調控的協調。”陳道富表示。
而對于如何調整監管框架,市場方案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由央行承擔統籌協調的職責,并將系統性重要機構納入監管框架。另外一種聲音則認為,上述方案將使監管職能與貨幣政策的目標沖突,應成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表示,“雙峰監管”可能比較適合我國未來經濟、金融發展。一方面通過宏觀審慎體系,央行加上銀監會管理的一些系統性重要性銀行,確保貨幣政策供應目標,傳導渠道能夠實現;另外將“一行三會”針對微觀監管部分,強化成一體,共同在這些部門中去協調處理以前出現的監管盲點。
除金融監管外,多位受訪人士認為“防風險”也將成為重要議題。
“宏觀層面,風險肯定是最核心的問題。”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所長助理楊濤稱,“這涉及如銀行體系潛在風險、資本市場潛在風險、地方債風險等諸多方面。”
除此之外,前述受訪人士認為,金融如何服務實體經濟、金融去杠桿、貨幣政策有效性及利率傳導機制、金融對外開放均可能成為會議內容。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煉2016年9月表示,“十三五”時期和即將召開的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會議關注的焦點,可能是研究如何深入參與和推動全球金融體系的改革和全球金融治理的改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