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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產業遇管理第二關 上海:12歲禁騎

2017-02-1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經記者 吳凡 謝欣 每經編輯 文多

  共享單車問世後不久,就遭遇“停車問題”,在運營公司與地方政府提出了系列解決方法後,又一個“12禁”的問題擺在了產業面前。

  近日,上海市教委通過其官方微博宣布,上海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近日對摩拜、上海ofo、小鳴、享騎等多家共享單車企業進行了約談,商討了如何進一步規范未成年人騎行或駕駛非機動車行為。

  而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上海近期將推出一系列規范未成年人騎行或駕駛非機動車行為的舉措,包括改進共享單車注冊辦法、交管部門加強巡查執法、學校加強安全教育等,嚴禁12周歲以下孩子騎行共享單車等。

  未滿12歲將禁騎共享單車

  權威數據顯示,2016年上海涉及不滿12周歲未成年人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共發生245起,造成85人受傷,1人死亡;涉及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共發生1509起,造成456人受傷、1人重傷、1人死亡。

  而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一直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為此,上海市教委表示,共享單車的出現有著許多積極意義,但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如未成年的孩子違規騎行的現象屢屢發生,嚴重影響著孩子的安全,而許多家長也並未意識到這很危險。

  摩拜單車公關負責人曹國星2月12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摩拜單車采用的是實名注冊,用戶在下載APP後必須經過實名身份審核之後方可使用,杜絕了12歲以下的兒童使用摩拜單車。另外,在用戶協議中,摩比單車嚴格要求用戶必須符合法定騎行上路年紀,對用戶信息的真實合法性、身體健康狀況等也有明確規定。

  而作為目前同樣市場占有率較高的一家共享單車企業,ofo副總裁馬野銘2月12日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ofo在用戶注冊時需要輸入身份證號,同樣也避免了12歲以下兒童的使用,是符合法律規定的,ofo也願意在注冊環節和線下運營加強監督,同時和政府一起加強宣傳,“對這個事情是支持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接下來上海各方面將推出一系列措施。其中,共享單車企業將從改進注冊方法,履行簽約承諾,增加彈窗提示,強化信用管理和更新智能鎖等方面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在共享單車上醒目張貼相關警示標語,不在中小學、少年宮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場所投放共享單車;組織運營人員加大巡查力度。

  同時,交通管理部門將結合“交通大整治”,進一步加強針對未成年人騎行非機動車的巡查執法力度,同時協同社區與學校加強對家長、學生的相關法制教育等。

  此外,各中小學將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滿12周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不滿16周歲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等。

  “12禁”利於行業規范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共享單車行業內的兩家較大的企業,不論是摩拜單車還是OFO,他們的注冊過程中都需要填寫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認證,那么為什么一些小孩子依然可以使用共享單車呢?除了小孩子使用家長的手機進行掃碼外,有業內人士指出,有些使用者在使用完畢後並未將鎖進行複位,導致了一些小孩存在隨機按“蒙對”密碼從而騎行的情況。不過,馬野銘表示雖然確實有這種可能性,但4位密碼想要蒙對可能性也是很小的。

  對於上海相關部門約談多家共享單車企業,規范未成年人騎行或駕駛非機動車行為一事,中略資本創始人高劍鋒2月12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整體上對於行業的規范會起到正面的影響。“一是從交通安全、人生身安全的角度考慮,共享單車與普通的自行車從性能、難度角度看還是有區別的;第二個從財產的角度去考慮,小孩子在使用手機掃二維碼時涉及家長們的財產安全,同時,小朋友對自行車的使用、停放相對於較成人弱一點,影響到共享單車企業方面的財產安全。”高劍鋒表示,“所以現在做出來的規范,相對於對共享單車行業是一種免責條款”。

  高劍鋒認為,作為與移動互聯網相結合的“共享單車”,問題是會有的,重要的是公司要有靈敏的回應,不斷去完善。

  此外,據第三方數據研究機構比達咨詢日前發布的《2016中國共享單車市場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底,中國共享單車市場整體用戶數量已達到1886萬,預計2017年,共享單車市場用戶規模將繼續保持大幅增長,年底將達5000萬用戶規模。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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