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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傳銷大媽湧港培訓 住宅變賓館藏安全隱患

2017-04-20
来源:巴士的报

  近大半年來長沙灣湧現為數過百人的大媽團,她們日間盛裝出席傳銷培訓班,晚上則住在區內不同唐樓和私樓,數日後便離開。有地產代理爆料,大媽所住單位由專人代租,而且一簽便是一至兩年的租約,然後安排不同大媽分批短期入住,部分四百呎的單位設置了足足十個牀位。有律師直指有關做法走盡法律罅,讓住宅變成毋須領牌的「賓館」,即使出現治安和消防隱患,大廈其他住戶也無可奈何。

  這批大媽團乃來自內地的傳銷團隊,並已在港活躍了一段時間。這類傳銷活動,已被內地嚴禁,鑑於在港難以舉證,一眾內地大媽遂轉移陣地,頻頻來港進行培訓,及後才回內地四散進行傳銷活動。這些大媽因要進行數日培訓課程,通常在港居住數晚。不過她們入住的地點並非賓館,而是住宅,僅三四百呎的舊樓單位,設置了多個牀位。有居民坦言生活備受滋擾,擔心一旦發生火警,大廈走火通道不足,隨時「一鑊熟」。

傳銷大媽住宅當賓館。

  傳銷大媽住宅當賓館。

  本月七日晚,有百多名主要由大媽組成的內地團,拖住行李篋,分批循長沙灣興華街走到元州街及青山道,直到晚上約十二時才完結。大媽大多拒絕交流,分別入住昌華街、興華街、青山道、福榮街和元州街合共至少五幢唐樓和私樓單位中。大媽們入住的單位多為舊樓,部分甚至是無電梯的唐樓,她們需要拉篋爬多層樓梯,但單位內籠裝修並不馬虎。

  這些唐樓單位大多塗上了新油漆,廁所光潔如新,雙層牀也放上摺疊好的乾淨被鋪,似是有專人打掃。其中一個約三四百呎的私樓單位,更在客廳、房間和窗台上,設置了十個牀位,牀邊放有兩腳插蘇可用的電拖板,門前櫃內更放着一堆新拖鞋,整個格局有如旅館設計。不過這些單位均非持牌賓館。

唐樓單位變無牌旅館。

  唐樓單位變無牌旅館。

  有當區地產代理指,近大半年來,幾乎每周都有不同「上了年紀」的大媽拖篋前來,抵埗時間多為深夜十時後,「幾日後再坐(由青山道)去土瓜灣的小巴走,每次都坐滿幾車人,其他人要等多幾部車才有位。」另一地產代理更爆料,有港人曾要求為團隊代租單位,並且簽下一至兩年合約,其後分批讓大媽入住,「不過我們不做這種生意,很多業主都不喜歡經常換住客。」

  團隊「車輪轉」入住單位,同樣惹來居民不滿。與團隊同住一唐樓的梁小姐稱,大媽經常拖篋上落,阻塞通道,擔心一旦發生火警,住戶須更長時間才能通過狹窄的樓梯,「本來條路已經窄,有火警時更加『走唔甩』。」

傳銷大媽住宅當賓館。

  傳銷大媽住宅當賓館。

  深水埗區議員覃德誠直言,當區居民已經紛紛對團隊入住民居表示不滿,有人投訴鄰近單位經常在深夜出現不同陌生人,「有婆婆話隔籬經常有陌生人在食煙,覺得好驚。」他更指有曾出租單位給團隊的業主,因為怕影響大廈治安,與團隊取消租約。

  律師廖成利認為,一般大廈公契要求租戶不能將單位分租,若作為賓館更須領牌,但因為舉證困難,業主即使發現問題,也難以指控租戶違規,「業主只是出租民居而非辦民宿,他們也不會同意單位經常有不同人出出入入,但因為住戶不會出來說自己在分租單位,只會說是租戶的親戚,所以很難有證據證明集團違規。」

律師廖成利(資料圖片)

  律師廖成利(資料圖片)

  他又說,一般情況下,本港只要求對外短租單位的處所,申領賓館牌照,但集團與業主簽下長期租約後,再讓不同人短期入住單位,在法律上則非必須領取賓館牌照,「他們明顯在走法律罅,以避過發牌制度。」不過他認為,賓館發牌制度的原意,是確保出租處所通過消防檢查、具備足夠的防火設施,以及處所不會對市民造成滋擾,而內地傳銷集團租用單位時,亦面對同樣問題,故也應受到規管,「有消防意外一樣可能會弄出人命。」

  根據中國刑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通過繳交費用,或購買商品、服務等方法入會,並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賺錢途徑,已有可能觸犯法例。引誘、脅逼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者,最高更可被罰款及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內地電話傳銷集團(資料圖片)

  內地電話傳銷集團(資料圖片)

  中國民間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稱,內地對傳銷活動的規管嚴格,不論公司有無實體產品或服務,只要向新加入者索取會費、發展下線、建立層級獲利模式,已涉傳銷,「內地只接受單層次直銷,可是單層賣貨利潤不高,沒吸引力,所以也有人發展團隊傳銷。」他坦言,內地傳銷團隊為避過規管,會叫內地人先到香港培訓,然後才回去四散進行傳銷活動,「團隊頭目在內地大庭廣眾的地方,不敢出面,以免被打擊。」

  大律師陸偉雄指,內地團隊只要建立下線,就已經涉嫌犯傳銷罪,但本港則會根據團隊推銷產品時的實效、團隊是否有實際產品或服務等多項因素,決定團隊是否違法,「在香港要舉證傳銷門檻很高,一般都無實質證據。」

大媽團原來是來港接受培訓的傳銷團隊,培訓期間載歌載舞。

  大媽團原來是來港接受培訓的傳銷團隊,培訓期間載歌載舞。

  大媽團原來是來港接受培訓的傳銷團隊,主要賺錢方法是招人入會。入住唐樓和私樓一晚後,團隊翌日清晨到附近一家酒樓二樓進行培訓。前一晚還是一身便裝的大媽,這時全都盛裝赴會,人數約有一百人。有年輕男嘉賓上台分享,直指團隊靠賣食品、健康產品和「招商」(即拉攏新人付會費入會,成為團隊的「批發商」)賺錢,「招商」愈多,上線賺得愈多,作為下線的「批發商」又可以通過自行「招商」和培訓,升級為「準代理」、「代理」和「總代理」,每次升級均可賺取更豐厚佣金。該男嘉賓說:「三國時候劉備都是靠招關羽、張飛等人入隊成功,我們也可以。」記者 佯裝「批發商」向一名大媽了解團隊運作,該大媽直言賣產品所賺有限,「發展自己的團隊才會成功。」

  分享過程中,大媽每次聽到可以賺更多錢時,都欣喜若狂,用力拍掌和高聲尖叫,其後輪到大媽們分享時,她們更爬上椅子,揮動絲巾跳舞,甚至上台與男主持大跳辣身舞,以及撫摸其胸部。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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