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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嫌疑人高承勇被提起公訴

2017-04-25
来源:封面新闻

   

  原標題:涉及四宗罪甘肅白銀案嫌疑人高承勇被提起公訴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梁波)4月24日,甘肅白銀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白銀市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高承勇提起公訴。

  高承勇,白銀疑案嫌疑人。由於針對女性的殺害手段極度殘忍,媒體將其描述為“殺人惡魔”。2016年8月26日,警方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內將其抓獲。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對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實施強奸殺人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白銀市檢察院官微披露信息,檢方指控高承勇涉嫌四宗罪,包括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及侮辱屍體罪等。

  早前報道

  “白銀案”偵辦刑警講述:嫌犯高承勇被抓之後

  刑警披露部分審訊內容:高承勇供述白銀作案10起,包頭作案1起;平靜得令人害怕

  8月26日,“白銀連環殺人案”疑犯高承勇被白銀警方抓捕,至今,警方對他的審訊已進行半月有餘。

  在從警多年的王洋(化名)的職業經驗裏,嫌疑人被放到“鐵凳子”上時,第一反應往往或是抵賴,或是答非所問。

  從沒有哪個犯罪嫌疑人,像高承勇這樣,如此冷靜地談論起如何殺人、逃跑。

  審訊室裏,王洋等警察看到,高承勇臉上毫無波瀾,語氣也少有起伏。竹筒倒豆子似的,問什么,他就說什么。

  他事無巨細地回憶每一起案件的細節,至今未表露對死者及其家屬的歉意。

  審訊高承勇的警察們,從震驚、氣憤,到逐漸習慣他的說話方式,花了較長時間。“你想象不到他那種冷靜,人過分冷靜,其實已經是一種機械性的麻木,純粹是殺人取樂。”

  審訊

  “白銀作案十起,包頭作案一起”

  王洋曾參與案件偵查與相關審訊工作,警方與高承勇之間有兩次問答,令他印象深刻。

  第一次,警察問,殺八歲小女孩的時候,你小兒子多大?高承勇不動聲色,十歲。

  還有一次,警察問,1998年崔某那起案子,你割了多個人體器官,花了多長時間?高承勇想了兩秒鍾,平靜地吐出四個字:五分鍾吧。

  王洋說,他瞅著高承勇,一肚子火,差點掄起拳頭朝他嘴上狠狠地砸一拳,又一下子冷靜下來。

  多年從警生涯,王洋見的人多了,覺得是人就有情緒波動,“但高承勇,還真沒見過不冷靜的時候。”

  他覺得奇怪的是,20多年了,11起案子的時間,高承勇都記得清清楚楚,甚至能精確到時、分。放在普通人身上,可能都背不下來。警察猜測他可能記了日記,去家裏搜,也沒找到。

  在關押高承勇的白銀看守所,幹警的反饋是,高承勇心情平穩,飯量大,吃完飯會要求抽煙,還會提別的要求——他是死刑犯,刑具是特制的,腳鐐與手銬中間會掛一道鏈子,他說自己腰間盤突出,睡得不舒服。

  王洋心裏犯嘀咕:你都到這個程度了,涉嫌殺了那么多人,還要吃得飽,睡得好。“可想而知,這人心理狀態是什么樣子。”

  審訊期間,高承勇還打趣一位警察,說他“印堂發亮,前途無量啊”,在座的人都被他氣得沒招。

  高承勇的供述,與目前披露的信息有些差異。

  官方通報稱,高承勇在白銀作案九起,包頭作案兩起。而高承勇自己供述,他在白銀作案十起,包頭一起。

  據了解,在同一時期,內蒙發生了五起同類案子,有條件並案且手法類似的,確實只有一起。

  白銀多出的那起,是發生在2001年的一起命案。警方介紹,這起案件因為現場沒有留下指紋等痕跡,不具備並案條件,因此沒有算在系列命案中。

  高承勇被捕後,有媒體采訪了部分“幸存者”,稱高承勇曾試圖謀殺自己。但王洋告訴新京報,高承勇至今還未交代任何未遂案件。那些幸存者的講述,目前還存疑。

  案情

  尾隨年輕女性、跟蹤、殺人

  據高承勇交代,第一起案子是以偷盜為目的,“小白鞋之死”屬於偶然。

  高承勇回憶,他那次打算去白銀城裏偷東西,騎著自行車進城,在平房區亂竄。走到“小白鞋”家附近,聽見她家的收音機聲音開得大,趴在門邊一看,她躺在床上睡著了,便計劃去偷收音機。

  高承勇進門,“小白鞋”被驚醒,他因此殺人。

  但現場勘查的警方發現,“小白鞋”大腿內側有血手印,這證明她的大腿被掰開過,凶手有強奸的主觀意圖。

  隔了28年,高承勇還記得“小白鞋”的樣子,說她“長得特漂亮”,作案後,他拿走了她的影集。晚上在被窩裏看,一直看到半夜,再起來燒掉。

  在“供電局八歲小女孩被殺案”中,桌上一杯茶混淆了警方的調查方向,警方誤以為是熟人作案:他們分析,小姑娘以為凶手是同單位的熟人,把他迎進來,給他倒了一杯水。

  高承勇供述,那天,他上午從青城出發,下午兩點到了白銀市供電局。他說自己沒打算殺八歲小女孩,“完全是碰著了”。

  作完案,他想著城裏人五點多才下班,家裏人不會再回來了。便很從容地泡了杯茶,放了少量的茶葉,喝了才離開。

  高承勇向警察證實,所謂“專殺紅衣服、高跟鞋、長頭發”的流言為假,他習慣在大街上挑選獨自行走的年輕女性,跟蹤,在受害人開門的瞬間,將其推進去,直接抹頸。“看得上的就奸,看不上的就直接殺掉”,高承勇說。

  1998年1月16日發生在勝利街88號的案件,高承勇第一次割取死者的器官。他覺得這給了他興奮感,此後,他又三次割取死者器官。

  高承勇供述,割取人體器官,很多時候是因為對方反抗所產生的報複心理。

  因為作案手法熟練,當時,警方一度懷疑凶手是外科醫生或屠夫,花了大力氣排查這兩類人。

  那時,參與過案件偵查的警察猜測,凶手會把割完的器官扔掉,翻完了受害者那一片的一兩百個垃圾箱,但遍尋不見——高承勇供述,每次殺完人,就騎著自行車回家了,他把那些割下來的器官用塑料袋裝著。從白銀回青城的路上有個吊橋,走到橋的中央,他就解開塑料袋,把那些器官倒進黃河裏,刀子一撇,回家了。

  動機

  “覺得心裏慌,就要殺個人”

  1988年,是高承勇第一次殺人。6年之後的1994年,他第二次作案。

  警察問他,為啥中間6年停手了?他支支吾吾,說不清。

  但從他的供述中可以確定的是,因為第一起案子,他嘗到了“殺人的甜頭”。

  1998年,他作案四起,殺人逐漸演變成一種機械性的行為。王洋說,這一年是高承勇心靈最扭曲的時候。

  高承勇告訴警察,“到那兩天,我就急得不成,就覺得心裏慌,就要殺個人,還要割器官,晚上會越想越興奮。”

  前一天決定殺人,他第二天會一大早起來買刀,到白銀城裏轉悠,尋找目標。雖然決定要殺人,但他沒有到急切到失去理智的地步——會特意穿黑褲子,藏藍色或深色上衣。他解釋,穿這樣的衣服,血沾在上面外人看不到。

  “你說他是不是完全的變態?不是,他的准備活動做得很正常,很充分,不是那種不計後果地殺人。”王洋分析。

  作案手段如此殘忍,警察問他,1998年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重大的變故,他回答,並沒有。

  1998年1月,他作案兩起,白銀警方開始大規模排查,“白銀出了個殺人狂”的消息在20公裏外的青城流傳,高承勇承認自己有些害怕,停手了半年。半年裏,他盡量避免到白銀城裏去。但待風聲漸漸平靜,殺心又起。

  2002年後,他逐漸停手,被抓後,他解釋原因:一是那時候身體已經不行了,後面的兩個死者反抗得特別厲害,他發現自己已經有點控制不住了;第二是兩個孩子要上學用錢,2002年到2013年間,他大部分時間在蘭州和內蒙打工。

  2002年左右,白銀警方開始大規模采集指紋,王洋認為,這也是高承勇停手的原因之一。

  家庭

  “孩子不聯系,老婆就那么回事”

  從王洋目前了解到的信息來看,多年來,高承勇的妻子的確沒有發現他在不停殺人。

  不僅如此,頻繁殺人的那幾年,這個家庭表面看起來還很和睦——警方在高家老宅搜出了他們一家的全家福,拍攝於2000年左右,一家四口都表情柔和。在其他人眼裏,那時的高承勇“還挺帥”。

  那時,因為命案裏有割器官的情節,專家刻畫凶手時,限定成了獨居男子。“這哪兒獨居啊,不僅有老婆,還有孩子。”

  通過供述,高承勇的形象開始慢慢浮現出來。這是一個生於農村但不安於農村的年輕人。用他自己的說話是,“不愛種地”。

  八十年代改革開放,體制剛剛開始松動,他是最先進城的那批農民,做建築民工。他沒有加入穩定的施工隊,很多活都是當天幹完當天結賬。

  警察還在他家裏搜出一箱子錄像帶,其中泳裝、三級片等大概七八盤。那都是八十年代的老片子,堆在雜物間裏。

  審訊時,他極少提起自己的家庭。問他是否和兒子聯系。他說不聯系。問他為什么不聯系,他不說。問跟老婆怎么樣,他說就那么回事,問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也不說。

  唯一一次,有警察勸他,讓他好好反省,想想兩個孩子。他才接話茬,我這事兒,不牽扯我那兩個孩子吧?

  只有說到這裏時,王洋才覺得,“說他完全是個變態也不合適,至少那個家還在,兩個孩子他也給培養出來了。”

  高承勇妻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今年七月,他們商量著,等小兒子工作穩定後,夫妻倆就搬到成都定居。“他特別高興,說搬到那裏,再也不回來了。”

  不久後的八月上旬,公安部宣布對白銀殺人案重啟偵查,要求白銀警方力爭將該案疑凶抓捕歸案。

  那條新聞,高承勇的一位朋友無意中發給他看了。他還上網看了和命案相關的材料,“網上寫的材料騙人的,我自己幹下啥,我自己清楚。”

  再過了十多天,高承勇落網,警方宣布“白銀案”告破。

  新京報記者 羅婷 唐愛琳 編輯 胡大旗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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