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在今日的二审庭审中,于欢作了最后陈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庭审实录显示,于欢表示是在“母亲受尽侮辱,警察置若罔闻”的情况下,他拿刀实属万般无奈。
以下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于欢最后陈述实录: